关于强化全市小区乱象治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彻底整治全市小区乱象,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努力打造安全平稳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从现在开始到6月10日结束。县乡两级同步开展,之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县属13个乡镇(街)全覆盖整治。主要内容:一是排查整治小区消防通道阻塞占用问题;二是排查整治小区内外车辆乱停乱占影响消防救援问题;三是排查整治小区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消防隐患问题;四是排查整治楼道乱堆杂物诱发火险问题;五是排查整治小区房屋牌匾围栏阻滞火险逃生问题;六是排查整治小区建筑保温材料消防隐患问题。
三、整治标准
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起底,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得到有效治理。
(一)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无封堵、无占道;
(二)小区内外车辆停放秩序井然,无乱停、无乱占;
(三)小区楼道及院内整洁干净,无杂物、无乱放;
(四)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有序,无飞线、无乱接;
(五)小区商业网点紧急疏散出口通畅,无障碍、无阻滞;
(六)小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可靠,无裸露、无脱落。
四、整治任务
(一)小区消防隐患大排查
1.市安委办会同市消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小区消防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指导督办落实;构建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各乡镇(街)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单位和住户主体责任、社会监督责任,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并及时将“三张清单”报市消防部门和市安委办备案管理。
3.街道社区(乡镇社区)和物业公司负责小区日常消防安全排查自查和隐患整改报告工作。
(二)小区消防通道隐患整治
1.消防部门牵头负责规范设置消防通道;督促社区物业清理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杂物、障碍物等,确保通道畅通;负责完善消防通道标识,修复或更换被损坏、遮挡的标识。(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街道社区、乡镇社区、物业公司)
2.街道社区、乡镇社区和物业公司负责对封闭小区出入口处采取配备紧急开启装置等措施,保证消防通道大门随时畅通。
(三)小区外车辆停放隐患整治
1.公安部门负责小区外车辆停放的秩序规范,科学合理规划停车位,清理“僵尸车”,对占用公共区域和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执法处罚。
2.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开放公共停车资源,全面推行错时停车,为居民、游客、商户提供停车便利。
3.住建部门和各街道社区、乡镇社区负责挖潜停车场资源,采取合适方式,释放停车空间。
(四)小区内车辆停放隐患整治
1.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清理小区内乱停乱占车辆,保持消防救援车辆通行畅通。(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街道社区、乡镇社区物业公司)
2.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合理划分小区内停车位,制定落实居民公约。(配合单位:街道社区、乡镇社区)
3.物业公司负责提醒居民规范停车,对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执法部门和街道社区处理。(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街道社区、乡镇社区)
(五)小区电动车隐患整治
1.街道社区、乡镇社区和物业公司负责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设置专门停放区域,对居民楼道、电梯间、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危险行为进行劝阻,多次劝阻无效后及时报告消防等执法部门进行清理。
2.消防部门牵头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未按要求划定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问题和未设置明显标识的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私拉乱接充电线路等违法行为,组织强制拆除“飞线充电”设施,检查充电设施是否安全合规;联合对未获 3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及违规改装电池、充电器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供电部门、街道社区、乡镇社区)
(六)小区楼道隐患整治
1.商请组织部门持续组织开展“六域党建引领三城建设”工作,落实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包保小区责任制,坚持“四不两直”“脚步丈量”做法,督促街道社区、乡镇社区和物业公司全面清理楼道杂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配合单位:各机关单位)
2.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师生家长保持楼道及小区院内清洁,不乱堆乱放、乱丢乱弃、乱贴乱画。
3.街道社区、乡镇社区和物业公司负责做好居民群众宣传引导工作,劝阻不文明行为,解决好“打游击”问题;负责日常排查整改工作,全面清除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的杂物、废弃家具、易燃物品等,对无人认领的堆积物公示后统一清理。(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
4.公安部门负责深化落实警地融合工作,支持配合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做好统一清理工作,协同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七)小区物业隐患整治
1.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保持院内整洁、干净、有序,消除院内乱堆乱放、乱停乱占等消防隐患以及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街道社区、乡镇社区)
2.街道、乡镇社区负责老旧散弃小区物业兜底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组织居民选聘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
3.住建部门负责加强物业公司管理工作,配齐配强行业管理人员;负责解决物业公司“小散乱”问题,建立落实“红黑榜”制度,采取物业区域“肥瘦搭配”等办法,打造支持“红心物业”,提高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和能力水平。
4.住建部门负责拆除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小区内外阻碍消防通行的违章建筑,打击“开墙破洞”等乱象。(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街道社区、乡镇社区)
5.街道社区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做好物业服务,协同支持物业公司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八)牌匾围栏隐患整治
1.消防部门牵头负责排查牌匾围栏阻挡逃生通道隐患问题,以及居民住宅下方商业网点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不畅等问题。(配合单位:街道社区、乡镇社区、物业公司)
2.住建部门牵头负责督促房屋所有人自行清理经排查认定影响逃生的铁门、栅栏、广告牌等各类障碍物,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配合单位:公安局、消防部门、街道社区、乡镇社区)
3.公安部门牵头负责“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动态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问题隐患专项行动。(配合单位:消防部门、市场监管局、街道社区、乡镇社区)
(九)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隐患整治
1.消防部门牵头负责对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推行“一楼一牌”制度,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易燃可燃杂物,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配合单位:住建局、街道社区、乡镇社区)
2.住建局负责解决小区建筑保温材料建设施工违规违章问题,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严把施工质量关,细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强化竣工验收监管;及时排查、修补居民住宅外墙可燃保温材料裸露、脱落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隐患问题;严禁在可燃墙体内部、可燃外墙装修装饰层敷设电气线路。(配合单位:消防部门、供电部门、街道社区、乡镇社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郭大鹏牵头,副市长王彬、陈祥友分工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具体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调度、分类推进、跟踪问效。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对应建立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分工,把任务压实到最小单元和具体人头上,集中时间精力专项整治小区乱象,确保消防安全。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逐一对照整治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同步落实市里制定下发的《重点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三)推行分片包保。各乡镇(街)、各部门要落实领导干部分片包保小区责任制,常态坚持执行“六域党建引领三城建设”工作机制,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确保各类火灾隐患彻底整治整改。
(四)强化宣传教育。市宣传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市安委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搞好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防火救灾逃生能力。市县两级要充分调动发挥组织部门、社工部门职能作用,走好群众路线,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市县两级网信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测引导,防范舆情炒作。
(五)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安全底线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进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深入一线、认真较真、担当负责,直面解决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不推诿扯皮,不当看客过客。要把专项整治成效,作为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着眼当前建立工作台账、隐患台账,立足长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度体系,纵深推进消防安全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系统治理,坚决整治消防隐患,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