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2024年第十次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促销活动工作方案
临商务发〔2024〕42号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超长期特別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的通知》、《吉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第三版)》(吉商流通〔2024〕17号)和《关于调整智能购新家电品类的通知》文件要求,围绕“欢庆元旦,喜迎新春”为主题,开展临江市2024年第十次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65.22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
二、活动主体
为顺应商贸企业加快复市提高营业额的客观需求,聚焦商品零售稳定增长,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主体,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一是纳入省统计平台的限上及限下企业;二是实施统一收银且每笔销售额都能实现入统;三是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保证、能够同步开展促销活动的商贸企业。综合上述三项条件要求,全市将遴选出5家家电类限上企业,1家家电类限下企业。
三、重点撬动增量消费
按照省、市指导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本次促销活动重点以释放家电以旧换新居民潜在消费和增量消费为目标。
四、具体实施操作要求
(一)发放范围:本次活动面向全体临江市消费者(含在临江市居住的非临江籍居民)。
(二)票券面额设置:
补贴产品范围:
统筹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和消费促进,重点支持购买绿色、智能、节能家电。
支持空调、电视机(含投影设备)、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8类家电产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支持洗碗机、净水机、扫(拖)地机、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烤箱(含电蒸箱)、电饭煲(含电压力锅)、智能门锁、空气净化器(含新风系统)、熨烫机、料理机(含咖啡机、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绞肉机、多士炉)、取暖器(含空调扇)、加湿器、除湿机、消毒柜、智能音箱(智能音响)、打印机(扫描仪)、吹风机、学习机、影像设备、显示器、鼠标、键盘、空气炸锅、电磁炉(含电陶炉)、投影机、干衣机(含烘干机、洗烘套装)等26类产品参与智能家电购新补贴活动。
收旧产品范围:
空调、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碗机、电脑、油烟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共 8 类。
补贴标准和数量:
1.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空调、电视机(含投影设备)、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支持洗碗机、净水机、扫(拖)地机、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烤箱(含电蒸箱)、电饭煲(含电压力锅)、智能门锁、空气净化器(含新风系统)、熨烫机、料理机(含咖啡机、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绞肉机)、取暖器(含空调扇)、加湿器、除湿机、消毒柜、智能音箱(智能音响)、打印机(扫描仪)等26类给予智能家电购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3.企业按家电品类进行补贴,原则上按不低于最终销售价格的5%给予补贴(部分特殊品类除外,具体补贴额度以店内实际情况为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叠加补贴,参与银行出资不低于2%,具体以银行执行为准。
4.政策实施期内,以旧换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数量相对应,交售与购新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5.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应保证机壳、线路板、供电电源等主要部件齐全。企业销售的新家电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安全、环保等标准要求。
6.家电以旧换新政府补贴计算基数,是在消费者参与完成商家、销售企业的各项优惠活动基础上的最终成交价格进行核算。销售企业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
(三)以旧换新、智能家电购新流程及使用规则:临江市政府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第三版)》(吉商流通〔2024〕17号)文件精神,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将委托“云闪付APP”统一开展活动。
1.以旧换新及智能家电购新流程:
(1)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搜索“临江市家电以旧换新”查看预购家电品类补贴参与细则。
(2)单用户补贴优惠名额仅可参与并使用1次。
(3)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单用户仅可参与1次。如发生退款、撤销,该次补贴资格视为已使用,不可再次申领政府补贴。
(4)消费者在销售企业付款时,使用绑定云闪付APP内的银行卡刷卡/手机闪付或出示付款码,选定62开头银行卡,进行付款,系统将自动核销政府补贴,系统将自动实现85折优惠,最高补贴2000元。
(5)消费者在线下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前,需告知收银员,使用以旧换新补贴券,并在商户指导下,在“废旧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上提交废旧家电回收信息。
(6)政策实施期内,以旧换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数量相对应。
(7)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应保证机壳、线路板、供电电源等主要部件齐全,详细标准搜索微信小程序“废旧家电以旧换新”中查询。
2.使用规则: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严禁以单用途预付卡形式发放消费券,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或撤销,则该张消费券作废,无法再次使用。各活动参与企业如有套现、返现等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四)活动时限及金额分配:计划于12月28日-12月31日期间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金额为65.22万元。
五、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资金,并及时拨付。
(二)市委宣传部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统一、持续开展集中报道,联合新媒体进行互联网传播和全渠道宣传报道。
(三)市商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全市参与活动的重点商贸企业名单,制定消费券促销方案,指导开展活动。协调参加活动的重点商贸企业,按照适当配比增加投入,主动配合开展优惠让利促销活动,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协调中国银联负责为活动提供免费平台技术支持,在平台端投入流量资源支持,全程提供运营及监管支持,并定期向市政府提供消费券发放运行分析。
(四)市税务局负责对居民获取消费券应缴所得税给予免缴政策支持。
(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消费券发放活动公平竞争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商品质量的监督工作。
(六)市统计局负责做好社会居民消费增长数据统计工作。
六、活动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
时间节点: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7日
重点工作:以政府主导、企业配合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我市公众号、商务局公众号等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消费券,主动使用消费券,提高消费券的使用率。
第二阶段:活动阶段
时间节点:2024年12月28日-2024年12月31日
重点工作:活动期间,通过“云闪付APP”核销政府补贴,参与消费券使用的企业还可结合自身的节庆活动,实现商家、消费者需求精准对接。同时参与企业须落实产品品质控制、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风险防控等主体责任。商户及商户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
第三阶段:数据统计阶段
时间节点: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7日
重点工作:市商务局积极配合省厅工作,定期上报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情况,掌握消费券的投向、频次和额度。
七、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券发放规模、发放时间、领取流程、使用范围等,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
二是强化统筹,协同推进。市政府与中国银联吉林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并按照合作协议规定的时限要求,将相应款项拨付至中国银联指定账户。活动结束后,款项如有剩余,中国银联将据实退还剩余款项至市财政账户。
三是加强监管,规范流程。严格执行财政性资金管理规定,确保消费券发放和使用过程安全可靠,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商家虚假宣传、变相涨价等行为。
四是跟踪调度,监测效果。市商务局要每周调度、反馈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情况,通过评估和研判,适时调整措施,灵活掌控消费券投向、频次和额度,强化消费券使用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