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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临江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5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临江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临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条例的规定,在临江市政数局的正确带领下,临江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按季度公开信息、宣传税务系统便民税务政策、法定公开事项按时限公开相应链接,积极完成此项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阅。联系电话:0439-5111312;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1.工作机制。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内相关内设机构确定并制作、更新,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经分管局领导签发后,通过办公室在我局网站公开,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除履行上述公开程序外,须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发布。  

  2.人员配备。局办公室设1名负责人,1名专职工作人员,各相关内设科室确定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3.培训情况。按照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办公室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二)公开形式

  1.主动公开。本机关按照《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主动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务员招录信息等,相关信息已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进行网址链接。

  2.依申请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3.相关信息管理。在市政数局的正确带领下,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市税务局已对照相关条例要求进行完善、整改并对外公开。

  4.平台建设。政务公开相关平台建设已对应规范,平台建设完整,对应模块已进行梳理,平台前后台对照更新。

  5.监督保障。市政数局对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起到监督保障作用,进行日常指导以及监督检查,在政数局相关要求下,税务局完成每季度信息公开更新,每篇公开信息规范、完整,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开数量

  截止20201231日,临江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

226

4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1

3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临江市政数局的带动下,2020年临江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落下帷幕,2020年中有进步、有经验,同时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渠道需不断拓展;三是民生类信息发布数量、质量有待于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改进情况

  1.较上年数据,其中关于税务总局政策更新不及时,今后需增强更新质量和效率,对于税务政策尽量做到传达具有时效性。

  2.加大对基层税务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便民的税务部门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和补充。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及时、准确公布各类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动态;结合实际,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的覆盖面和公开水平。主动向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单位学习,积极落实及开展此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临江市税务局

2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