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总收入2619.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9.89万元,支出2619.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35.93万元,占总收支预算的24%,项目支出1983.96万元,占总收支预算的76%。
二、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619.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19.89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9.89万元,占1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61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93万元,占24%;项目支出1983.86万元,占7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74.45万元,占22%;公用经费61.48万元,占2% 。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1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2.89万元。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635.93万元,占总收支预算的24%,项目支出1983.96万元,占总收支预算的76%。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93万元,占24%;项目支出1983.96万元,占7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74.45万元,公用经费61.4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74.92万元,占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在职人员采暖补贴、津贴、奖金等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78.22万元,占14%,主要用于办公费、取暖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万元,占1%。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1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4.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交通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1.4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 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 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无变化。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57万元、2023年四道沟镇人民政府四道沟村道路恢复项目6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提升农村生活环境质量,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7万元;建设四道沟村生活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前期费用14.45万元;保障2023年信访维稳5万元;保障2023年四道沟镇政府、综合福利服务中心35万元;临时工工资关工委工资3.6万元;政府办公楼维修4.3万元;取暖费9个行政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75.99万元;卫生计划生育慰问10人资金0.4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政 府 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