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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六道沟镇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六道沟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为加强我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我镇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1.根据政务公开目录规定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2.由我镇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3.全镇工作动态情况。
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1.镇直各部门在文件办理过程中确定的公开文件,在文件印刷成文后,应及时交由镇办公室存档,预发布的信息经镇办公室审核后予以网上对外公开发布。重大信息、敏感信息须报分管领导审核,上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才能发布。所有发布的文件通知须有文号,需要发布的公告须经分管领导审核。
2.镇直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全部须经过OA信息审核流程、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再由办公室发布。未经审核流程审批通过的信息,镇办公室不予处理。
三、信息审核、发布时间
对需要发布在网站的政务信息,原则上做到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上网发布。
四、信息安全和内容要求
1.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在发布的政务信息中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信息的,信息员要反复审核校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3.各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写我镇各类发布于公共平台的信息,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4.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