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苇沙河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苇政发〔2025〕7号
各行政村、科室(中心)、镇直各单位、国有林场:
为了贯彻省、市级森林防火相关指示精神,全面实现级下达我镇2025年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任务,我镇实际出发,现成立苇沙河镇森林防火责任体系领导小组,请各行政村、科室(中心)、镇直各单位、国有林场收悉。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世魁 镇党委书记
刘 哲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凯 镇政法委员
潘保利 副镇长
张馨月 副镇长
宋香沂 副镇长
刘长龙 副镇长
张晓涛 镇武装部部长
成 员:谷 丰 苇沙河村书记
张玉亮 大松树村书记
王秀娥 错草村书记
刘 刚 四道河子村书记
刘长龙 白马浪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防火办),办公室设在苇沙河镇林业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林业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处理全镇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定森林防火重要事项及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会议精神,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措施。
3.协调涉及各部门的森林防火重大事宜。
4.直接指挥或受权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副组长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及检查联系分管部门做好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
2.协助组长抓好森林防火方面的其它工作。
3.参与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三)镇武装部职责
1.抓好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森林火灾扑救方法。
2.调集镇民兵扑火应急分队参加各种森林火灾的扑救。
3.参与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镇党建办公室职责
1.检查工作队关于镇政府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2.督查村委会贯彻落实上级及镇政府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情况
3.定时或不定时抽查镇、村两级森林防火值班情况。
4.做好参加森林火灾扑火人员的后勤保障。
(五)镇综合办公室职责
1.认真开展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按月进行例行检查,对重点区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重点人群落实相应措施。
2.及时掌握森林防火动态,及时研究防范措施,安排阶段性工作,代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3.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4.指导各村委会抓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5.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业务会,做好森林防火有关文件、会议等方面的材料撰写、上报及下发。
(六)派出所职责
1.开展森林防火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严格依法治火。
2.协助林业部门及时侦破森林火灾案件。
(七)镇经管站职责
1.监管森林防火方面资金的使用。
2.及时安排拔付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及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费用。
(八)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1.负责盲、憨、聋、痴、哑、精神病人等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
2.负责因扑救森林火灾而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九)农林水利科职责
1.协助村委会抓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向村委会传达上级在森林防火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
2.如遇火情,协助参与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
(十)村委会职责
1.村委会要在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下,认真落实好森林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做好群众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严格火源管理,严禁烧地埂,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等其它野外用火行为。
3.如本村委会辖区内发生火情,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监督及指导辖区内护林员履行巡山防火工作职责。
(十一)村民小组职责
1.各村民小组要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召开好森林防火群众大会,认真宣传上级森林防火精神。
2.掌握村小组群众用火动态,做好火情监测工作,监督农户不随意用火。
3.如本村民小组辖区内发生火情,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向村委会报告。
三、相关要求
(一)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并由领导分别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信畅通,发现情况按有关程序汇报,严禁越级报告,并及时处置。
(二)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确保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若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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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