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花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花山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花政发〔2024〕13号
各行政村、镇直部门:
现将《花山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花山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2.花山镇秸秆禁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临江市花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花山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吉林省和白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政府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2024年省、白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政府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禁烧意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
二、目标任务
禁烧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现象,力争禁烧期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森林防火期内,对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的点烧现象进行精心部署,制定周密监管措施,实行严格管控、严厉打击,确保全市不发生因点烧农田剩余物引发森林火灾,实现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分管防火副职领导为副组长,村干部及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
建立员包村工作小组、包片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禁烧工作落实到村民组、田间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方法步骤
1.舆论宣传时段(贯穿战役始终)。各村要采取发放宣传单、条幅及广播发布禁烧通告的文字宣传与声像宣传相结合;采取“十户联防”入户宣传、走村入屯的家庭宣传相结合;采取普遍宣传及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宣传的普遍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禁烧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的禁烧意识。
2.建档签约时段(3月1日至3月15日)。各村要在3月15日前,将本村辖区内农田逐地块的进行登记造册,地块要落实到社、到具体农户,同时明确责任主体、包保责任单位、具体包保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并签订禁烧承诺书。登记造册的地块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人变必签。签订的承诺书实行林业站、农户留存,便于监督和检查。
3.禁烧严查时段(全时段禁烧)。在禁烧时段,乡村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作中,各村社党员干部做好动员、宣传、分区包保、逐户签约等工作;林业科技术人员做好禁烧区域定位建档、立库、网格分区等基础工作;林业站包点人员要做好分片巡护、管护工作;各类林业检查(管护)站要分兵把守,严格入区检查,堵截火种进入禁烧区域。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应秸秆焚烧发生的安全事故。
4.战役总结时段(5月15日——5月20日)。各村要收集、整理好禁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综合评估禁烧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系统开展森林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的做法,为建立长效禁烧机制积累经验。
四、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认真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
(二)强化督察,加强指导
开展禁烧督察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禁烧期间,镇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要随机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全方位巡查。发现禁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坚决控制第一把火。
(三)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鼓励发展和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四)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自3月15日至5月20日制定24小时值班表,实行24小时值班,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3.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纳入年末绩效考核,做得好的村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相关链接:关于《花山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附件2:
花山镇秸秆禁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镇 长 金利军
副组长:副镇长 曲 桦
林场场长 许崇伟
成 员:党办负责人 徐 淼
农业综合科负责人 赵政源
林场副场长 吕建国
行政办负责人 李德军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朱崇亮
青沟子村党支部书记 单凤军
花山村党支部书记 张延国
五人把村党支部书记 许长军
新三队村党支部书记 张永胜
珍珠村党支部书记 范建超
老三队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 盛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