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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森工街道 >> 履职依据
吉林省医疗救助实施意见
《吉林省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规范了医疗救助管理。《实施意见》对医疗救助工作的重点环节均做了相应的规范。
规范了救助办理。重点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诊住院,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办理;未能“一站式”即时结算办理的,实行医后救助,医后救助应在基本医保或大病保险报销之日起90日内提出。重点救助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一般救助对象,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两级审核审批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外,对10种特殊情况的办理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