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市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新办发〔2022〕45号
各村、社区,驻街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白山市、临江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新市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辖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白山市、临江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尤其是汛期自然灾害和事故预防的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在辖区各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
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与形成长效相结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打通安全责任和监管“最后一公里”。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灾害发生机率增大,城市内涝隐患突出,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深刻汲取四川绵阳“1•2”道路交通、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上海石化“6•18”爆燃、山东泰安“6•21”液化气罐泄漏爆燃、通化县“7•3”顶板冒落、白山市板石矿业“7•6”坍塌等事故教训,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
各村、社区及驻街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落地落到位,重点突出以下6个行业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以重大危险源和医药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储罐区、仓储库房、外包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重点部位不按照要求设置有毒可燃等气体报警装置、不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制度的企业。
(二)建筑施工。针对辖区已开工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以防范各类坍塌垮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和中毒事故发生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一是做好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提示。二是对房屋建筑工程加大对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脚手架搭建等重点环节、高空作业等重点工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三是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操作的“三违”行为,严格检查不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和安全绳等行为。四是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汛期基础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基础、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的排查。五是加强对易出现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的研判和监测预警。
(三)燃气。按照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国务院安委办燃气安全百日行动要求,扎实开展辖区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板集》和《关于切实推动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临安委办〔2022〕91号),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重点整治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严格钢瓶全生命周期、全流转过程追溯管理,超期未检、报废或无登记在册的钢瓶一律不得充装,依法查处液化气站违规充装、“黑气瓶”治理和违法运输、违规配送、非法储存、非法经营、违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管道燃气企业按上限添加臭味剂。为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行,推动解决燃气管道违章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等工作,严肃处理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消防。以村(居)民经营性自建房、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紧盯风险隐患突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场所,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涉疫隔离场所、方舱医院、养老院、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复产复工企业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严防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强化电动自行车、居民住宅小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整治。
(五)自建房。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市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两违”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整治全市行政区域内居民自行建设的房屋,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特别是用作经营或出租、人员密集、三层及以上的自建房。同时,对城乡既有房屋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一是违法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二是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饰装修的房屋。三是宾馆(旅店)、民宿、饭店、学校、体育场馆、养老院、幼儿园、商贸市场、娱乐场所、疫情集中隔离点等人员密集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六是建设年代较早(特别是2000年以前),年久失修的房屋。七是农村、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两违”清查三项工作中排查出的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危房未及时整治的房屋。
(六)防汛。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以江河堤防安全为重点,加强清畅、增坝等除险和巡堤查险的人员、设备准备;加大城市内涝积水点的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重点部位警示标识,预置排涝设备,及时疏浚河道、疏通管涵、检修管网、维护排涝设施,确保行洪排水畅通;突出做好山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预警、监测、人员转移等措施。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30日)。
聚焦贯彻落实《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江安委字〔2022〕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江安委字〔2022〕10号),各村、社区及驻街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相关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30日至9月30日)。
1.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
2.属地排查。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改出成效。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领导统筹、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为确保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街道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副科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及驻街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微信链接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引导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及驻街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反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新市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