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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道财政所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3-03-11    点击数:

兴隆街道财政所公开承诺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严格履行财政执法,对财政拨款的各项资金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编制好街道财政年度收支预算和财政年度结算,安排好各项财政支出,确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和各项支出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协调处理好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拨款上,手续齐全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将耐心细致的说明原因,做到来我单位办事的人员和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全面提高财政所人员的办事效率和优质服务水平。

  四、涉农资金,按上级要求时限,按时完成种粮农民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补贴发放工作,使村民放心。并及时上报各种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分析资料,提高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五、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财政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财政系统腐败预警防控体系,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六、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勤政廉政、爱岗敬业,带领全所干部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化财政职能,大胆改革,探索新形势下的财政发展思路,增收节支,确保财政预算任务和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七、做到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公道正派,两袖清风,在全所营造一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充满活力的良好工作环境。定期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为街道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八、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5222458

 

  

兴隆街道财政所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