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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道民政办公开承诺书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3-03-11    点击数:

兴隆街道民政办公开承诺书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及时发放各项优抚资金,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三、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掌握上报灾情材料。

  四、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救助制度的实施;负责临时救济;组织开展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五、做好社区,村委会换届指导工作。

  六、协助市房产局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七、协助市残联做好残疾人办证、就业、康复等工作。

  八、协助市老龄委做好高龄老人调查、上报、生活津贴发放和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等工作。

  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5222458

兴隆街道民政办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