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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81013568164W/2024-06616
分  类: 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临江市建国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标      题: 建国街道关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玉米、大豆、稻谷补贴公示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临建办发〔2024〕6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681013568164W/2024-06616 分  类: 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临江市建国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标      题: 建国街道关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玉米、大豆、稻谷补贴公示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临建办发〔2024〕6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建国街道关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玉米、大豆、稻谷
  补贴公示制度的通知
 
  临建办发〔2024〕60号

台兴村村委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临江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临江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吉林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吉财粮[2023]488号)文件规定和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街道公示制度。
  1.补贴资金申报程序按照五部管理法,即分级管理、公示管理、复审管理、汇总管理、抽查管理。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非原则,村镇作为地块调查主体,负责对辖区内玉米、大豆生产者申报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实地核实,对核实数据进行公示。
  2.将耕地地利保护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面积、地块坐落;玉米、大豆生产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面积、地块坐落等信息形成正文,在村屯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基本信息公示完成后,待财政将补贴金额计算完成后将带有金额的补贴表格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乡镇(街)对辖区内各村申报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将相关信息在乡镇(街)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临江市建国街道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