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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建国街道司法所公开承诺

发布日期:2013-03-22    点击数:

  2013年建国街道司法所公开承诺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现将2013年建国司法所公开承诺向大家汇报一下:

  一、主要职能和服务内容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无论纠纷案件的大小,都认真对待,限时办理纠纷案件,在接案当日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1-15日内必须结案;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和审前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党工委、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7)参与社会法案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服务对象

  社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三、服务承诺

  (1)热情服务。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2)挂牌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和“挂牌上岗制”实行谁受理、谁负责服务到底;实行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接受监督。

  (3)利民服务。司法所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4)优质服务。对家庭婚姻纠纷的调处和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服务做到迅速、热情、周到、细致,对重大矛盾纠纷做到排查稳控到位,并及时协助党工委、办事处和当事人排忧解难。

  (5)规范服务。严格司法所工作流程和基层法律服务办证、办案程序。规范司法所执业行为。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

  (6)诚信服务。严格司法所工作责任制和基层法律服务复查、投诉规定,对当事人的信访、投诉、复查申请不推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7)廉洁服务。严守司法所执行纪律及职业道德,不“索、拿、卡、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

  以上是建国司法所公开承诺望领导和同志监督

  建国司法所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