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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建国街道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密制度

  为维护本街道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安全稳定,强化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接入本街道电子政务外网的各办所、综合服务中心、台兴村和各社区。

  第二条 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密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接入本街道各部门及个人在管理和使用连接电子政务外网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过程中,负有安全保密的直接责任。

  第三条 市电子政务外网是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组成部分,它与市电子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与互联网逻辑隔离,属于非涉密网络,主要满足接入单位网上行政办公和社会管理、数据共享、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服务的需要。凡不需要在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政务应用系统,原则上应纳入电子政务外网运行,运作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四条 市电子政务外网分为对内部办公服务的业务专网区域和对公众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应用区域,各区域必须构建在信息安全体系之上,并满足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本街道任何部门业务专网及设备与市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应实现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定位的统一,按照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规范和要求,采取适当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为提高日常工作效率而应用的计算机及围绕计算机采用的一系列信息技术设备,具体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终端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速印机、传真机等。

  第六条 本街道各部门如需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须向市政数局提出书面申请,市政数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规划设计,制定安全可行的联网实施方案,协助各单位做好网络接入工作。如不再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市政数局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

  第七条 市电子政务外网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统一的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所有连接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擅自通过其他线路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任何外部网络.

  第八条 凡违反本规定,对市电子政务外网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