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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建国街道政务新媒体发布专人专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根据中央、省、白山市、临江市对政务新媒体发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新媒体发布,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通过即时通信的政务公众账号平台面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街道政务新媒体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党办指定一名管理员,承担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职责,是政务新媒体发布的直接责任人。

      党办作为本街道政务新媒体发布管理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街道政务新媒体发布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街道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要紧紧围绕全街道的中心工作,贴近民生民情,注重服务,善用网络宣传,提高亲和力和吸引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五条 根据发布目的不同,全街道政务新媒体信息分为即时信息、一般信息和重大信息。政务新媒体发布要遵循“三审三校”的程序。信息发布后,政务新媒体管理员应做好台账登记管理工作。  

  第六条 即时信息,是指为营造政务新媒体的亲和力和吸引力,即时评论、回复受众留言,转载相关公众账号信息。即时信息由党办负责人授权政务新媒体管理员即时审核并发布,如即时审核对信息内容把握不准,应向其分管领导报告,待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七条 一般信息,是指科(室、所)、村(社区)为宣传街道工作动态,扩大街道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外部环境,根据实际工作采集、加工、整理的一般性新闻信息。一般信息经党办负责人审核后,由政务新媒体管理员发布。

  第八条 重大信息,是指为保障人民权益、服务群众,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包括重大决策、规划、职权制度等公众须知信息。重大信息由党办负责人审核后并呈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发后发布。

  第九条 本街道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由街道党办政务新媒体管理员及党办负责人管理,不得擅自移交密码,要定期更换密码。管理员登录账号时要使用专用电脑或专门移动终端设备,不得将个人账号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混用,不得在公共场所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上登录,不得使用自动登录模式,不使用账号时要及时退出,不得擅自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个人观点、意见和情绪的倾向性言论。

  第十条 对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过程中出现的舆情,应按照《临江市建国街道办关于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制度》应急处理。对工作不力或违反相关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危害公众利益,引发重大舆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本街道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过程中如有涉密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街道党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