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街道市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网)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明确“三审三校”责任
(一)要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
(二)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所)、村(社区)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三校”流程
(一)初审初校
由信息来源科(室、所)、村(社区)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担任。初审在审读上网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审核上网稿件的来源关、文字关、知识关、保密关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二)复审复校
由街道党办主任担任。复审应审读上网稿件,在对初审修改稿进行审校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审核上网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并提出复审意见。
(三)终审终校
由党办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初审、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上网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三、严肃“三审三校”纪律
(一)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各项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各项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等,不得上网发布。
(三)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不当内容等行为。
(四)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