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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6-2027年度吉林省苇沙河镇苇沙河村边境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6〕98号 

  

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2026-2027年度吉林省苇沙河镇苇沙河村边境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苇政请〔2026〕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关于“2026-2027年度吉林省苇沙河镇苇沙河村边境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正源评字〔2026〕012号)的报告,本项目的建设是对苇沙河镇苇沙河村景观节点、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的系统提升改造,打造G331边境风情景观带、星空主题街与沿江观景节点,完善标识与安防体系,实现“硬化、绿化、净化、美化”目标,既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村民幸福指数,又以边境特色文旅IP激活乡村动能,推动实现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产业振兴、村民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民生效果,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2027年度吉林省苇沙河镇苇沙河村边境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6-2027年度吉林省苇沙河镇苇沙河村边境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604-220681-04-01-530287)。

  二、项目法人单位 

  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临江市苇沙河镇苇沙河村,东至金丰玉,西至江边,南至加油站,北至朝阳新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苇沙河镇南入口标识1组、北入口标识1组(含原标识移位及字样增加);对沿江746平方米观景台节点实施提升改造;改造建筑外立面4659㎡,配套增设高层建筑不锈钢花箱、遮雨帘及店牌店招;新建人行道1555㎡并配套边沟设施;实施星空街路灯及照明工程,安装路灯及配套照明设施;新建、改造栏杆920米;砌筑块石矮墙150米;为星空街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农户增加成品储物仓57栋,增设成品垃圾桶30个;完成村内绿化修复1759㎡,栽植各类乔灌木;设置沿路景观小品,完善边境示范村配套基础设施公用辅助工程,包括配置23个标识标牌以及完善监控系统。

  五、建设期限 

  21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30万元。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其中50%为浙江省援助资金315万元;50%为吉林省边境村发展专项资金315万元,属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经论证不会增加地方债务且能实现资金闭环,两部分资金均不使用我省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视为全额使用中央资金项目。

  七、相关要求 

  (一)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2026-2027年度吉林省苇沙河镇苇沙河村边境示范村建设项目规划情况说明》(临自林函〔2026〕162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3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