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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综治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6〕96号 

中共临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临江市综治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临政法请字〔2026〕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吉林省众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送《关于“临江市综治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众泰评字〔2026〕025号)的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提高综治中心工作效率,改善办事环境,方便群众办理事宜。经研究,原则同意临江市综治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临江市综治中心改建项目(项目代码:2605-220681-04-01-742942)。

  二、项目法人单位 

  中共临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位于临江市建国街道临江市政府2号楼,东至建国小学,南至政府广场,西至文明小区,北至卧虎山大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对现有临江市综治中心进行改造,改造面积788.6平方米,以及购置办公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建设期限 

  19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91.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并积极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4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4.1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中共临江市委政法委员会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中共临江市委政法委员会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中共临江市委政法委员会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中共临江市委政法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临江市综治中心改建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咨询函>的复函》(临气函〔2026〕62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