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发改审批字〔2026〕92号
吉林临江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临江边境经济合作区沿线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临边管请〔202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符合《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它的建设可以补充临江市排水防涝能力缺口,健全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排水体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临江边境经济合作区沿线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临江边境经济合作区沿线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605-220681-04-05-249088)。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临江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拟定为大湖街道(厚爱二期):东至山边,西至G331,南至鸭绿江,北至厚爱一期;大栗子街道(国际冷链物流产业园):东至葵花药业,西至白酒文化产业园区西侧,南至鸭绿江,北至G331国道,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定为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11735平方米;沥青罩面3190平方米,交通标线364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网1799米;改造污水管网1312米(清淤及检查井改造)、新建污水管网260米;新建给水管道805米;新建燃气管道610米;新建太阳能路灯65盏;新建挡土墙300延米,配套建设排水渠300延米;改造地下污水提升泵站1座;配套建设其他附属工程等。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568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吉林临江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实施项目,符合行业部门规范标准。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