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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6〕43号

  

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临住建请字〔2026〕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众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的报告》(众泰评字〔2026〕014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审批字〔2026〕39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1-220681-04-01-245604)。

  二、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目标是对临江市河东小区用地界限面积约为7.66万平方米进行改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包括小区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雨水工程等工程组成。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既有的棚改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区用地界限面积约为7.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57万平方米,16栋,1996户。1.景观工程:沥青路面28698㎡,地坪漆地面414㎡,透水砖5444㎡,台阶面层修复1037㎡,汀步42块,路边石长度4680m,绿化12192㎡,停车位337个,非机动车停车棚约50平方米,非机动车充电桩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个,新建凉亭3座,围墙520米。

  2.电气工程:景观灯配电箱4台;庭院灯63个;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套管830米;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kW,5桩)2台;手孔井12座。

  3.弱电工程:监控服务器一体机1套;室外防护罩的摄像机46个,监控杆(4米)3个,监控集线箱32个;手孔井22座。

  4.雨水工程:2182米,雨水检查井72个,雨水口67个。

  四、主要技术标准

  总图设计对安全间距的控制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各设施与站外及站内建构物之间的安全间距。海绵城市设计计算均按照《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GB22/JT168-2017)执行。小型车停车位结构为沥青混凝土结构,其材料配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的规定。树木栽植符合吉林省相关绿化标准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五、建设地点

  吉林省临江市城区内,地点位于兴隆街道,东至东山,西至二道沟河,南至兴嘉小区,北至机械厂平房区。

  六、建设期限

  23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531.3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资金。

  八、相关要求

  (一)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住建、安全监管、市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0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