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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6〕39号

  

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临住建请字〔2026〕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吉林省众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关于“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众泰评字〔2026〕011号),本项目对现有居住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舒服性、便捷性,让小区居民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临江市河东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1-220681-04-01-245604)。

  二、项目法人单位

  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吉林省临江市城区内。地点位于兴隆街道,东至东山,西至二道沟河,南至兴嘉小区,北至机械厂平房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区用地界限面积约为7.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57万平方米,16栋,1996户。

  1.景观工程:沥青路面28698㎡,地坪漆地面414㎡,透水砖5444㎡,台阶面层修复1037㎡,汀步42块,路边石长度4680m,绿化12192㎡,停车位(带充电桩)68个,停车位(不带充电桩)269个,非机动车停车棚约50平方米,非机动车充电桩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个,新建凉亭3 座,围墙520米。

  2.电力工程:景观灯配电箱4台;庭院灯63个;新建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充电桩配电箱12台;电动汽车充电桩(7kW)68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kW,5桩)2台;手孔井12座。

  3.弱电工程:室外防护罩的摄像机46个,监控杆(4米)3个,监控集线箱32个;手孔井22座。

  4.雨水工程:2107米,雨水检查井68个,雨水口67个。

  五、建设期限

  2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7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 号)规定,我局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31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