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审批字〔2023〕95号
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2024年临江市苇沙河镇沙河村、大松树村、错草村道路改造、挡土墙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苇政请〔2023〕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能够改善交通条件,加强各村水土保持能力,减轻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改变目前农民生产生活不方便的局面,提升乡村的整体环境善现有公路状况,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临江市苇沙河镇沙河村、大松树村、错草村道路改造、挡土墙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4年临江市苇沙河镇沙河村、大松树村、错草村道路改造、挡土墙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项目代码:2308-220681-04-05-202842)。
二、项目法人单位
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临江市苇沙河镇苇沙河村、大松树村、错草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为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水泥路沥青罩面5495m,铺装面积16485㎡;建设挡土墙长度10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水泥路改建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建设挡土墙。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811.5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建筑工程费728.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7.3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5.9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720.00万元(包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17.00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30.14%),地方政府配套91.50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 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