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审批字〔2023〕87号
临江市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23年临江市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临乡振请〔2023〕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众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2023年临江市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报告》(众泰评字〔2023〕03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建谊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临江市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审批字〔2022〕78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3年临江市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5-220681-04-01-963225)
二、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将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战略构想,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提高村庄投资环境,对促进临江市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桦树镇柳树河子村浆砌石挡墙项目:新建毛石挡墙5处,共计178.4m长。
2.桦树镇西南岔村中心村柏油路建设项目:沥青罩面12409.5㎡,新建沥青路面3707.2㎡。
3.闹枝镇黑松村一、三社油渣路面项目:沥青罩面5744.8㎡。新建沥青路面1413.6㎡。
4.蚂蚁河乡小湖村石笼防护工程:石笼护坡914.3m。
四、主要技术标准:
(一)道路工程
1、路面结构设计
(1)沥青罩面
结构均厚5cm,即:
均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
粘油层 PC-3乳化沥青粘层油(0.5L/m2)
既有水泥路面采用高压水枪清洗
(2)新建沥青路面
结构总厚45cm,即: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
透油层 PC-2乳化沥青透层油 (1.0L/m2)
20cm水泥稳定碎石(6%)
20cm天然沙砾(含泥≤5%)
2、道路附属工程设计
施工范围内原有各种管线检查井应按照新的设计路面高程作调整,不得遗漏和覆盖原有检查井,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西南岔村部分道路低点设置过道管。过道管采用钢筋混凝土承插口II级管,四周采用C30混凝土包封。
(二)挡墙工程
本工程位于桦树镇柳树河子村,根据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要求,土质边坡水毁段新建毛石挡墙进行护砌,挡墙倾斜、坍塌段拆除既有挡墙后重新砌筑。挡墙三处沿既有水泥路一侧设置浆砌毛石矩形边沟,排至河道。对既有板涵进行涵底铺砌,砌筑截水墙、台帽。
1、挡墙设计
挡墙:采用M7.5毛石砌筑。墙高4m。毛石等级MU30。
墙帽:20cm厚C25混凝土,2x2cm抹角。
垫层:20cm混江砂。
泄水管:DN100PVC管,间距2-3m,按梅花形布置。泄水管向外坡度为5%。泄水管处设置反滤包(无纺布包碎砾石滤水)。
涵底铺砌结构:30cmM7.5浆砌毛石+ 15cm混江沙砾垫层。毛石等级MU30。
截水墙:M7.5浆砌毛石砌筑,深1.4m,宽0.4m。毛石等级MU30。
台帽:C25混凝土,尺寸为50x30cm。
2、排水沟设计
(1)浆砌排水沟
排水沟采用浆砌毛石矩形边沟。沟内宽0.6m,深0.6m。
侧墙、基础:M7.5浆砌毛石砌筑,厚40cm。毛石等级MU30。
抹面:迎水面采用M7.5水泥砂浆抹面。
垫层:15cm厚混江砂。
(2)过道管
管材:DN6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II级管。
包封:C30混凝土包封。
垫层:15cm厚混江砂。
接口:橡胶圈接口。
(三)石笼防护工程
本工程位于蚂蚁河乡小湖村。既有河道为土质边坡,受水流影响,边坡多处存在崩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村民出行安全。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既有河道邻近道路一侧进行护砌。
主要设计内容为边坡护砌,分A、B、C三段,全长914.3m。
1、设计内容
护坡采用铅丝石笼护砌。坡脚采用铅丝笼镇脚,周围回填砂砾石。护坡结构为20cm级配碎石垫层+无纺布(400g/m2)+50cm铅丝石笼。
五、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拟选址于临江市桦树镇柳树河子村、闹枝镇黑松村、桦树镇西南岔村、蚂蚁河乡小湖村4处。
六、建设期限
8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71.5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97.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7.67万元,预备费16.65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97.27万元,其余74.32万元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八、相关要求
(一)临江市乡村振兴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填写“施工图设计”或“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临江市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临江市乡村振兴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行业管理、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或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