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发改审批字〔2022〕113号
临江市恒创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临江市2022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临恒创城投请字〔2022〕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吉林省众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关于“临江市2022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众泰评字〔2022〕025号),项目的建设符合《临江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将为临江市村级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办公条件,树立良好的行政机关形象,将大大提高临江市村级组织的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改善投资环境,对促进临江市的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临江市2022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临江市2022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7-220681-04-01-160044)。
二、项目法人单位
临江市恒创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临江市恒创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
临江市,四道沟镇四道沟村、岗头村、烟简沟村,花山镇珍珠门村、五人把村、花山村,苇沙河镇苇沙河村、错草村、四道河子村、大松树村,蚂蚁河乡小湖村、蚂蚁河村、兴旺村、三棚湖村,闹枝镇义和村、暖泉子村、闹枝村,桦树镇东小山村、西南岔村、柳树河子村、杨木顶子村,六道沟镇向阳村、聚宝村、宝山村、错草村、经建村、铜山村、三道阳岔村、南岗村、仁德村。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29个村部进行升级改造,其中新建村四道沟镇四道沟村村部一座,建筑面积515.96平方米;改造其他村部28 座,总建筑面积10778.56平方米。
六、建设期限
15个月,2022年10月-2023年12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21.5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八、相关要求
(一)临江市恒创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临江市恒创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临江市恒创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临江市恒创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临江市2022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用地政策咨询的函>的复函》(临自然资函〔2022〕129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