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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临江市鸭绿江沿江带状公园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2020年临江市鸭绿江沿江带状公园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0]53号

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20年临江市鸭绿江沿江带状公园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临万城投请字﹝2020﹞14号)已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经吉林省正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关于2020年临江市鸭绿江沿江带状公园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正源评字〔2020〕005号),该项目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大力实施“增绿添彩”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努力营造“城在林中、街在绿中、人在园中”的城市绿色环境,原则同意建设2020年临江市鸭绿江沿江带状公园绿化工程(2020-220681-90-01-007534)。

项目法人单位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绿化种植:兰花鼠尾草6454㎡,步步高14479㎡,草坪30984㎡。

2.园路铺装:方砖铺装面积为867㎡,防腐木平台645㎡,边石370m。

3.景观小品:成品花箱6组,成品坐凳4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建设总投资528.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17.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3.01万元;基本预备费48.00万元。

资金来源为全部地方自筹。

五、建设地址:建设地点位于临江市大湖街道(鸭绿江沿岸)。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 年 5 月—2020 年 11 月。

七、本项目必须到自然资源、住建规划、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办理正式手续,要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的要求进行建设。

八、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办理2020年临江市鸭绿江沿江带状公园绿化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咨询函》的复函。

九、按照《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