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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81MB16508815/2025-02630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大跨度结构等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临安委办发〔2025〕26 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681MB16508815/2025-02630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大跨度结构等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临安委办发〔2025〕26 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大跨度结构等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临安委办发〔2025〕26 号   
各乡镇(街)、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各类大跨度等既有建筑倒塌、坍塌事故教训,全面做好我市大跨度结构等既有建筑安全,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现就做好大跨度结构等既有建筑安全提示如下:
  一、压实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压紧压实各环节责任链条,确保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屯)、物业前哨探头作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协
  调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在分管行业领域、辖区落实落细安全监管责任,严防漏管失控。要压实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发现问题要立查立改、快查快改。
  三是开展排查检查要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风险早化解。切实保障大跨度结构等既有建筑安全使用,坚决做到排查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排真查真关真停,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
  二、落实整改
  市住建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按照《临江市关于开展全市大跨度结构等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临安委〔2024〕90号)要求,对全市大跨度结构等既有建筑进行进一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已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坚决整改到位。
  一是推进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较为缓慢,如:彪哥煎饼、山花公司、花山门窗厂、宏达药业、春达酒业、大栗子瑞丰植物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两处生产车间初判存在安全隐患,应尽快做好房屋安全鉴定;临江商场、大厦使用多年,多次装修未做安全鉴定,应尽快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硅藻土产业园区,存在较多硅藻土公司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大跨度结构安全初判存在安全隐患;银行推进鉴定工作缓慢。老三队游泳馆多次装修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后使用。公共汽车站大跨度钢构没有鉴定报告。市医院13层大跨度钢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尽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部门、属地政府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使用安全。
  二是进一步做好C、D级危险房屋的整治工作。已鉴定为C、D级房屋开展工程整治进度缓慢。森工街道办公楼C级,未进行维修加固;森工街道世纪小区7号楼(住宅)C级,行业管理部门及属地政府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封闭管控措施,按照第三方鉴定机构提供意见,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下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目前极端天气频发,各单位及时组织开展对老旧小区、大跨度结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房屋建筑及时撤出人员,遏制房屋建筑坍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采取措施
  一是要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影响公共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采取贴封条、悬挂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等得力的措施实施管控。
  二是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台账,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建立“一户一档”,分类整治,明确责任人和整治时限,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通过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治一户,销号一户。
  三是要对无法进行加固整治的,要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尚无坍塌风险的,可采取加固修缮、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筑,要依法查处,确需拆除的,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

 

  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