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应急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81MB16508815/2025-01465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临江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临江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临应急发〔2025〕1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681MB16508815/2025-01465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临江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临江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临应急发〔2025〕1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关于印发《临江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通  知
  临应急发〔2025〕12号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矿山企业:
  现将《临江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按时完成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临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临江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白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督促各矿山企业强措施、补短板、除隐患,着力加强事前预防和源头管控,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白山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切实把安全隐患查出来,把安全风险辨清晰,狠抓重点、辐射全面,以企业自查、监管检查、专家会诊、指导帮扶为抓手,全力构建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全市矿山本质安全水平迈上更高层次。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对全市生产建设煤矿、非煤矿山以及尾矿库开展专项整治。
  三、重点任务
  (一)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紧紧围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全面深入摸排本地区矿山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一矿一档”、“一企一册”。逐矿明确属地政府包保领导、属地监管部门包保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扎实履行联系包保责任,对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使其保持高度重视,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促强化矿山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推动各矿山企业结合灾害特点,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开展系统性隐患排查,做到全面客观彻底,要聚焦安全管理机构、全员岗位责任制落实、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等关键环节,同时要实事求是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跟踪保证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并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督促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重点突出对井下顶板安全管理情况和顶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顶板分级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敲帮问顶”作业,落实帮顶板确认制度等。
  (三)切实开展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陪同省专家指导组,对辖区内重点矿山企业逐矿进行指导帮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定期调度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充分用好省专家指导成果。严把严控复产复工验收关口,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报经属地组织专家验收,符合复产复工要求的,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不出问题;对不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坚决不允许复工复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取缔。加强长期停产无人值守且无复工意愿矿山的安全管理,采用电子封条、纸质封条、焊门挂锁等方式,多措并举确保停得住、关得住。要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实地对生产建设矿山开展逐矿核查,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专项整治敷衍了事的,一律依法依规严惩重罚。
  (四)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不履行、分管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晰、安全生产责任制照搬照抄、不符合本矿实际、与现实脱节、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缺位等问题。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安全职责,亲力亲为抓责任落实,切实保证本矿山全体人员明责知责、履职尽责。
  (五)扎实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对近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复盘,吸取教训、分析原因、总结防范措施,并制作警示教育片分发各矿山企业学习。推动各矿山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到班组,讲清利害关系,同时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全市矿山企业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会,针对近期白山市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原因再剖析、教训再反思。积极引导矿山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理念,切实建立全员性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文化,大力创新安全宣传引导和提示提醒的方式方法,以“亲情墙”、“更衣柜全家福”、“家庭寄语提示卡”等多种方式途径,全方位、沉浸式引导从业人员时刻保持安全意识,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六)强化矿山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教育考核指导,组织对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开展“大起底”检查,对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不力不实不细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责令其重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督导检查中现场随机抽查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掌握情况;督促各矿山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紧紧围绕学习煤矿“一规程四细则”和非煤矿山“两规程”等法规标准以及提升从业人员实际操作、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把安全理论、安全准则、安全技能讲深讲透,做到不漏一岗、不漏一人;督促矿山企业组织开展从主要负责人到普通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风险识别培训,同时分岗位、分工种对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业务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允许上岗。对全市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进行全覆盖书面考试,敦促矿山企业关键少数人安全履职能力提升。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始至3月底前)
  一是组织全市矿山企业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召开警示约谈会;二是建立矿山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三是各将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及时传达给辖区内矿山企业,督促其立即行动,严密部署。
  (二)督导企业自查阶段(4月底前)
  一是陪同省应急厅矿山安全专家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跟踪辖区内矿山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备案汇总梳理企业自查隐患内容和整改落实措施。
  (三)现场督导检查阶段(5月底前)
  督导检查组赴各县(市、区)、各矿山企业,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各属地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矿山企业自查自改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等。现场督导检查可合并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同步开展。
  (四)“回头看”阶段(6月中旬前)
  针对督导检查各地各矿山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和提出的问题,调度或现场复查其整改措施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整改后仍存在重大问题的要求其重新整改或退回重整,对问题隐患避重就轻、工作开展敷衍了事、提出问题拒不整改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五)总结提升阶段(6月底前)
  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结合全市总体工作落实情况实施归纳总结,深入分析矿山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整体工作总结报告,分析专项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逐步推广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同时根据本次专项整治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保持高度重视。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深刻认识当前矿山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履职,以强有力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毫不动摇抓好矿山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斩断事故链条,确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严格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深落细。
  (二)严格督导检查。上级部门将严格对照相关标准与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矿山企业一线,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反馈属地监管部门,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企业拒不整改隐患、私自生产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调度协调。及时汇报各矿山企业工作开展情况,临江市专项整治实施工作组指定联络员,负责统计各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并报白山市应急局。行动开展中要加强与临江市应急管理局、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四)严肃工作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切实维护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1:临江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分工方案
  附件2:临江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任务清单
  
附件1
临江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分工方案
  为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全面。现制定临江市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工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主  任:程显茗 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徐宝国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同科 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
  成  员:张宝军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宋龙军 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李炳文 应急管理局综合科负责人
        杨志国 应急管理局法规科负责人
        王宏来 应急管理局宣教科负责人
  二、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检查组组成:
  组  长:徐宝国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宝军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组  员:孙锡鹏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员
        宋广成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员
        袁  军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员
        姚  坤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员
        韩卓效 应急管理局法规科科员
  联络员:张宝军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负责开展指导帮扶和执法检查工作。查看各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深入企业一线指导帮扶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管理提质提效、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等。
  (二)组织推动组组成
  组  长:徐宝国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宝军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组  员:杨志国 应急管理局法规科负责人
        王宏来 应急管理局宣教科负责人
        林清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陈泽明 指挥中心负责人
  联络员:张宝军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动员,检查方案制定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对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中考试,持续跟踪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对违法违规矿山企业进行处罚,定期协调调度各工作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三)综合协调组组成:
  组  长:张同科 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李炳文 应急管理局综合科负责人
       宋龙军 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组  员:许志强 应急管理局政治部科员        
        马新宇 应急管理局综合科科员
  联络员:陈明杰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员
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工作,统筹协调行动开展中各项事务,及时总结分析行动成果,形成整体工作报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以及筹备定期调度会议和安委会专题推进会议,传达领导部署等工作。
附件2
临江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任务清单

重点工作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紧密压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

1.1紧紧围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拿出切实有效举措

应急局

2025.3.31

1.2全面深入摸排本地区矿山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一矿一档”、“一企一册”。

应急局

2025.4.30

1.3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部署会议,集中力量攻坚整治。

应急局

2025.3.31

1.4逐矿明确属地政府包保领导、属地监管部门包保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扎实履行联系包保责任。

应急局

2025.4.30

1.5对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使其保持高度重视,汲取事故教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应急局

2025.4.30

2.督促强化矿山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2.1推动各矿山企业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开展系统性隐患排查,建立“两个清单”,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并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

各矿山企业

2025.6.30

2.2督促企业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突出对井下顶板安全管理情况和顶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安全检查。

各矿山企业

2025.4.30

3.切实开展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

3.1联合省专家指导组,对辖区内重点矿山企业逐矿进行指导帮扶。

应急局、各矿山企业

2025.6.30

3.2进一步严把严控复产复工验收关口,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报经属地组织专家验收。

应急局

2025.4.30

3.3加强长期停产无人值守且无复工意愿矿山的安全管理,采用电子封条、纸质封条、焊门挂锁等方式,多措并举确保停得住、关得住。

应急局

2025.4.30

3.4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实地对生产建设矿山开展逐矿核查。

应急局

2025.6.30

4.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1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全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应急局、各矿山企业

2025.4.30

4.2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安全职责,亲力亲为抓责任落实,切实保证本矿山全体人员明责知责、履职尽责。

应急局、各矿山企业

2025.6.30

5.扎实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

5.1组织对近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复盘,吸取教训、分析原因、总结防范措施,并制作警示教育片分发各矿山企业学习

应急局、各矿山企业

2025.4.30

5.2推动各矿山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到班组,讲清利害关系,同时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有关部署要求。

应急局、各矿山企业

2025.6.30

5.3组织全市矿山企业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会,针对近期白山市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原因再剖析、教训再反思。

应急局

2025.4.30

5.4积极引导矿山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理念,切实建立全员性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文化,大力创新安全宣传引导和提示提醒的方式方法,全方位、沉浸式引导从业人员时刻保持安全意识,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应急局、各矿山企业

2025.6.30

6.全面开展一次矿山领域安全教育培训

6.1强化安全教育考核指导,组织对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开展“大起底”检查,对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不力不实不细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责令其重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应急局

2025.5.30

6.2 检查中现场随机抽查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掌握情况。

应急局

2025.6.30

6.3各矿山企业要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矿山企业

2025.4.30

6.4 督促矿山企业组织开展从主要负责人到普通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风险识别培训,同时开展针对性业务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允许上岗。

各矿山企业

2025.4.30

6.5对全市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进行全覆盖书面考试,督促矿山企业关键少数人安全履职能力提升

应急局

20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