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的推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20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7条,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发布信息35条。
(一)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加强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2.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在全局大会上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部署各科室政务公开职责,调整安排工作进度,加强政务公开重要意识传导,突出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备案等日常工作流程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等重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3.严格审核,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健全审核机制,严把审核环节。每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特别重大的应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明确专人接收、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机构改革后,应急局对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共梳理出186项职责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安全生产领域、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0项,并录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确保清单梳理准确提供便民服务,让权力公开监督。
(三)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1.助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围绕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政策举措解读力度,切实采用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增强传播影响,释放积极信号、营造良好舆论、抓好政策落实,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2.助力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增强发展新动能、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扩大内需、激发市场活力、保障改善民生、稳定外贸外资、稳住企业就业,着力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领域的政策公开。
(四)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2.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公开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创新服务意识相对较弱等问题,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
(五)围绕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
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加强保护个人信息,应对突发事件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管并妥善处理。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等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发布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重要工作举措,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六)全力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
2.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明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定位,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作用,不断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调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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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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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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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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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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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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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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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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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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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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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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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92条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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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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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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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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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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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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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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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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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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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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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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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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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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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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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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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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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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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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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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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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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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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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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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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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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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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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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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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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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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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工作能力有待提高。我局因业务工作繁忙,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较少,对新要求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新系统的掌握不够熟练。
2021年,我局将以加强信息公开技能培训为抓手,不断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至新的台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临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