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临江市市场监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市监局发〔2025〕57号
各相关科室、综合分局:
现将《临江市市场监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引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临江市市场监管领域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冬季,寒冷干燥,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民政部相关工作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结合《临江市冬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临安委办发〔2025〕75号)与《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七条”硬措施》(临安委办发〔2025〕80号)等文件精神,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民政部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深入吸取近期国内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突出 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及省市两会重要时段和冬春火灾特点,聚焦冰雪旅游休闲度假、银发经济、教育、化工、新能源、 加工制造、农业、风险叠加及其他等“九大领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综合治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以实际行动坚 决杜绝重特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消防产品:开展生产及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辖区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证书等违法行为。
(二)燃气专项整治:一是对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连接用软管、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生产和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对于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加大燃气充装站检查力度,重点查看是否依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充装活动,充装人员是否持证,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周期内,是否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三)建筑保温材料:在全市范围内对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加强对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销售单位全覆盖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查封,严防流入市场,保障建筑保温材料产品质量。
(四)电动自行车:依据本部门职能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开展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五)冰雪旅游及相关场所:重点排查冰雪旅游及相关场所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周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维护保养。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科室、分局应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大局意识、职责意识、法治意识,结合当地监管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推行联合检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坚决整治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三)多措并举营造宣传氛围。通过正面宣传、处罚案件公开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震慑违法主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对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建筑保温材料、燃气产品的行为进行举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同时要发挥行业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引导行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提升质量安全意识、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及时总结报送。各相关科室、分局要及时总结经验,每月22日前上报本月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至特设科(联系人:王铭泽,联系电话:15943977670)。
相关链接:《临江市市场监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