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违规违纪
处理结果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清正廉洁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利益,结合我系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临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制度》。
第二条 对实名举报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及结果,由卫生计生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在门户网站公开。
第三条 实名举报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公开内容包括姓名、处理情况和结果。
第四条 拟公开实名举报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情况及结果的,由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审核,经纪检组长批准后,在门户网站公开。
第五条 设立纪检便民电话及邮箱,方便人民群众监督违规违纪人员。
第六条 公开的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情况及结果,人民群众有权发表评论性意见。对人民群众发表的相关意见,局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后,认为有回复必要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回复。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