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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两不愁三保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医疗保障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工作职责,坚决完成打赢脱贫攻坚相关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白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落实

“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意见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15号),结合白山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立足医疗保障部门职责,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医疗保障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应有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应保尽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全覆盖

    一是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建立农村贫困人口信息统计系统,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台账管理,对已参保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身份识别,及时掌握农村贫困人员个人基础信息、年度缴费和享受待遇情况,并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已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100%参保。

    二是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相应补助。其中,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每人资助由100元提高到130元,差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应宣尽宣”,提高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知晓率

    以《白山市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宣传手册》为基础,以电视、广播、网络为媒介,大力宣传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及具体经办流程,做到医保政策讲透彻、报销流程讲清楚、待遇标准讲明白,切实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医保政策不知晓,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

   (三)“应救尽救”,完善医疗救助保障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切实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2020年实现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各县(市、区)可结合财力状况适当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合理调整医疗救助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

   (四)“应报尽报”,健全大病兜底保障

    对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财政出资设立的“大病兜底资金”再次给予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农村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五)“应补尽补”,强化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对于待遇享受在前,政策出台在后的参保人员,凡是国家、省新制定的惠民医疗保障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进行重新核算,“应补尽补”,确保大病保险扶贫待遇落实“不落一人”。

   (六)“提标惠民”,落实医保倾斜支付政策

    一是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支付政策。新农合县域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5%,封顶线20万元。在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65%和60%。二是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至3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分段报销比例保持在60%-90%,取消当年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农村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各地要按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倾斜性支付政策,及时调整医保信息系统内相应年度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算法,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能够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七)“一站式”结算,形成医保扶贫联动报销机制

    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等保障措施要形成联动报销机制,在定点医院设置“一站式”结算窗口。尚不能通过信息联通进行“一站式”结算的,相关经办机构可采取提前预拨或定期结算等方式,缩短结算周期,避免出现定点医院长时间垫资问题。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全面落实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市医疗保障局印制《白山市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宣传手册》,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翻印《宣传手册》,分送到每一位建档立卡人员的手中,并利用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及时、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各项政策和经办流程,提高知晓率,确保医疗保障政策流程实实在在地宣传到位。

   (二)提高站位,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医保发〔2018〕18号)及《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15号),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医疗保障干部要把扶贫工作作为政治大考、党性大考、作风大考,尽锐出战,迎难而上。要盯住“一条主线”,坚持“抓好两手”。举一反三,深挖细照,做到问题彻底“清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压实责任,确保督促检查到位

    各地要把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推进。市局主要领导要遍访各县(市、区)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落实情况烂熟于心,达到一口清。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将定期检查调度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整改到位。

   (四)夯实基础,完善医保扶贫工作台账

    各地要切实增强做好贫困人口医保扶贫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基础建设年”活动,对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并享受有关待遇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信息实名登记,分类救治:打通各级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共享通道,有效预防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五)加强沟通,建立信息交换工作机制

    各地要加强与部门间的协调联系,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信息交换机制,并会同扶贫部门从2019年6月份开始,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农村贫困人口数据和贫困人口变化明细信息上报市医疗保障部门,发现相关人员身份信息错误时,应及时书面反馈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核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将农村贫困人口身份信息准确维护进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