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 索 引 号: | 11220681MB18049917/2026-01142 |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17日 |
| 标 题: |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简介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17日 |
| 索 引 号: | 11220681MB18049917/2026-01142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17日 |
| 标 题: |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简介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17日 |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简介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临江市乡村振兴局、临江市畜牧业管理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全市涉农、牧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县域经济突破相关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全市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指导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承担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调度跟进中央、省、白山市和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使用情况,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畜牧业的经济、技术信息工作。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畜牧业、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各产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全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种业振兴工作。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水生动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督导市内植物、水生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组织实施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发布、扑灭等应急工作。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负责动物产品检验检疫;负责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畜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实施中央投资安排的农业、畜牧业投资项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畜牧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管理及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畜牧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畜牧业投资项目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市农业、畜牧业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市农业、畜牧业、渔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提出对外援助政策、农业贸易规则拟订及谈判建议,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负责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渔业水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市畜禽良种测定、繁殖改良和推广体系建设。负责生鲜乳生产、规划、基地建设的监督管理以及收购站统计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行政管理。负责种畜禽、牧草种子以及兽药等生产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残留监控工作;监督实施全市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加强饲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全市农业、畜牧行业、渔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农业农村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强市。
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群众内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加强对全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年进步、农民全民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子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合、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强自立。
加强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二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畜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与职能
(一)农业发展科(综合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研究提出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以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并指导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及多种经营产业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栽培标准化规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白山市和临江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调研并拟订意见和建议。分析预测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全市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减灾相关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协助开展农业贸易谈判、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研究国外农业农村发展动态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指导农业技术输出及引进国外智力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市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全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职业健康监管。统筹协调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检查指导落实情况。负责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管理。提出黑土区耕地质量保护的政策建议,开展黑土区耕地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修复和开发利用。指导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级评定。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别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农村管理科(安全生产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组织、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提出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县域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组织县域经济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起草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市内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监督实施全市农业、畜牧业、渔业系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并拟定应急预案。指导各级农业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及时反映与处理重大农业安全事故。负责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和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指导督促行业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承担中共临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中共临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三)畜牧业管理科(渔政渔港科)。拟订全市畜牧业(包括畜牧、兽医兽药、饲料、饲草、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生鲜乳生产管理、渔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管理及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畜牧行业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畜牧业规模养殖标准化及行业项目建设;负责全市畜牧业有关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负责动物产品检验检疫;负责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渔业水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市畜禽良种测定、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繁殖改良和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行政管理和种畜禽、饲料以及兽药等生产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残留监控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监督管理。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承办重大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四)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文件草案及市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做好农、牧业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负责农业、农村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发放行政许可证等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职责范围内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监督指导与组织协调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集中行使市农业农村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和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权。负责本部门软环境建设工作。
(五)乡村振兴和边境村工作科。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异地搬迁后续扶持。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边境地区乡村发展,拟定边境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边境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牵头组织边境村招商、人才引进。承担促进边境村人口稳定相关工作。协调推动边境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六)农村项目科。提出扶持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执行。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全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李金择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孙丽媛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保密、档案、团委、妇联、国家安全、人事、绩效考核、软环境、市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域突破工作、党政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考核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其他综合性工作。代张元胜协助局长负责农机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和乡镇农机业务指导工作。
分管科室:党办、农机总站。
郑德昆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农业生产、能源环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工作、农业技术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代张元胜协助局长负责园艺特产工作。
分管科室:农业发展科、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青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乡村振兴局工作、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边境村工作、百村示范工作。
分管科室:乡村振兴和边境村工作科、农业项目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崔金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行政、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包保村)、财务工作、机关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代张元胜协助局长负责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土地工作及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业务 指导工作。
分管科室:综合科、农村管理科、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财务室。
王 莹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孙丽媛副局长负责党建、市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域突破工作、党政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考核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其他综合性工作。协助崔金辉副局长负责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工作。
姜胜军 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信访、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工作、代郭旸协助局长负责畜牧业局工作、畜牧业生产、畜牧兽医的业务指导、疫情防控、渔业技术推广、动物防疫、检疫、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植物医政药政、兽医医政药政、渔政执法、动物卫生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创建国家文明城、卫生城(社区包保)工作。
分管科室:畜牧业管理科、畜牧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法规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元胜 副局级干部。协助局长负责园艺特产、农机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和乡镇农机业务指导工作、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土地工作及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业务指导工作。
分管科室: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总站、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郭 旸 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畜牧业局工作、畜牧业生产、畜牧兽医的业务指导、疫情防控、渔业技术推广、动物防疫、检疫、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植物医政药政、兽医医政药政、渔政执法、动物卫生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创建国家文明城、卫生城(社区包保)工作。
分管科室:畜牧业管理科、畜牧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法规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吕家良 四级主任科员。协助李青娜副局长负责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
四、直属事业单位
临江市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临江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临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江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临江市农业环境与农村能源管理站、临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临江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临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临江市畜牧总站、临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地址和电话
地址:临江市兴隆街155号
负责人:孙丽媛 电话:0439-522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