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吉林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的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临江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培训机构。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面向社会广泛遴选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培育机构,确保高质量完成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二、培训任务
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38人,为常规培育任务。
三、补助资金与标准
2025年临江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总额15万元,全部为中央补助资金。培训资金支出参照《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吉财党群[2019]16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党群〔2017]1059号)等相关文件,按照省内培训不超过400元/人/天,省外培训不超过550元/人/天执行。
四、遴选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自愿在临江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并接受管理监督,且符合以下条件:
1.资质信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3年以上,具有农业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包含农业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农村人才培养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
2.遴选范围:临江市范围内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参加遴选。
3.教学条件:能提供满足培育需求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备,具备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师资力量: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体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专兼职教师团队稳定,农业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名,中级职称专家不少于4名,且师资具备丰富的农业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
5.培训经验:近5年内有农民培训经历,效果良好。近2年有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经验且效果良好,学员满意度不低于90%,并连续被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或吉林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吉林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培训机构的优先选用。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临江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临江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二)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江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机构近三年农民培训情况简介(培训成效等内容);
5.近三年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培训人员名单、培训现场照片、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评估等;
6.主要专兼职教师名单、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7.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含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8.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9.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实力和优势的材料(如荣誉证书、媒体报道等);
以上材料需在公告期内提交到临江市农业农村局三楼农业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范丽惠。
(三)评审认定
1.资格审查:临江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符合条件者进入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临江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资料逐项进行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由高至低择优选定入围1个培训机构。
3.结果公示:入围名单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机构:公示无异议后,由临江市农业农村局正式确定并公布入选机构名单。
5.签订协议:临江市农业农村局与入选培训机构签订《临江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育任务、经费标准、考核要求等。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5日至8月11日
2.申报地点:临江市农业农村局三楼农业科
3.联系人:范丽惠,联系电话:18343997880
附件:《2025年临江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材料》模版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