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吉林省、白山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向社会公布临江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全文通过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临江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临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临江市兴隆街道155号、联系电话:0439-5223117 ,电子邮箱:ljsnync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临江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检查,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各科室、站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组建和合并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组长为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白山市关于做好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延续《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统计表的通知》、《临江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的通知》、《2018年临江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江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江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江市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实效,有效地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抓好建议提案公开。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在认真办好每一份建议提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公开工作,尤其是代表委员反映较为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建议提案。2019年全局建议提案答复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四)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吉林省、白山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属性认定。全局各科室各站所在政府信息公开前确定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局各科室、各站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查阅点渠道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已链接于政府门户网站,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解读工作。及时在网站进行推送文件及解读材料,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
(五)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所有内容的发布审核,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合理设置网站栏目、网站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六)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认真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单位设置。参照省、市专栏设置情况,重新调整我局改革后部门的专栏信息。
(七)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注重网站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制定年度信息发布计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制定信息发布计划,切实加强对网站各栏目信息发布的组织督导。
(八)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市严格按照《条例》和省、白山市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为突出时效和民生的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全面清理2019年以来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中,2019年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0条,政策文件13条,公示公告7条,其他公开信息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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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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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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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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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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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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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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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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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3 |
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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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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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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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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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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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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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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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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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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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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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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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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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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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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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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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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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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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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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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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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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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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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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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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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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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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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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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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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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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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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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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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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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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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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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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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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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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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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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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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渠道需不断拓展。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加以解决和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我局紧紧把握住民生事业发展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确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一是公开热点工作的政策、执行进展情况;二是公开办事程序;三是公开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渠道和查处结果。
2、创新形式,加强载体建设拓展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们明确政务公开要以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最新的关乎人民群众农业生产生活的信息,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及时通过各种传媒方式,向社会公布农业的相关措施、通报工作进展,引导舆论,化解社会矛盾;将所有不涉密的政策、文件及宜公开的办事程序全部上网发布,并运用咨询答疑、在线访谈、工作简报、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务信息;通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等方式,长期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咨询电话、结合政务服务大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