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临住建发〔2024〕27号
局属各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吉建安委)(2024)13号)、《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白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白山建发(2024)75号)要求,现将《临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9日
临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成果,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以降低安全事故总量为目标,以“五化”闭环工作法为抓手,着力在事前预防机制、数字监管转型、“两场”联查联动、严格精准执法、企业本质安全、安全生产文化等方面,健全机制、完善不足、强化弱项、补齐短板,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总量,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事前预防工作机制。
1.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按照省厅要求的“企业自查、县级普查、市级核查、省级抽查”四位一体监督机制,“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2024年底前全面使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患数据库,对于检查中和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逐项入库。加强数据分析,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严格落实《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为各项目提供有力遵循。按照《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推荐本市专家申报白山市级和省级专家,建立完善专家库。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要点》,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强化专项施工方案质量。研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查找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4.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从严落实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
(二)推动数字监管模式转型。
5.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依托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数字化监管。全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登记证书电子化。
6.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加强推进“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系统”在我市的使用,加大抽查频次,提高自查质量:借助科技手段拓宽监管方式,实现“人防”“技防”同向发力,有效解决人少质弱问题。广泛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实现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预警、生产安全事故预警、证照状态预警等。
(三)完善“两场”联查联动机制。
7.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依据《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及延期管理实施细则》,加大抽查力度,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依法报请省厅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清理空壳企业、僵尸企业。
8.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平台,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实时预警、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严厉打击无证上岗、冒险作业等行为。
(四)提升监管执法效力效能。
9.全力排查整治隐患。综合运用“干部+专家”“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采取“多警示、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组织开展开复工大排查大整治大起底大处罚行动、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交叉互检、标准化工地考评等工作,排查整治隐患,闭环销号管理,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
10.精准严格执法。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两场”联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惩戒力度,依法采取暂扣证件、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1.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依靠省厅组织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规章和标准规范,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落实监管干部“包保”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到岗到人。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零处罚”“零报告”“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进行约谈通报,对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甚至“无人监管”的开展重点督导帮扶。
12.压实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严肃处理违法发放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违法审批行为。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
13.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严格按照有施工必须有监管的原则,重点整治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建设、不依法申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不真实现象。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基坑坍塌、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以及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指导结合地域特点,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明访、暗查暗访,精准实施短平快的专项检查。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和《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两个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逐步推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运用“干部+专家”机制,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帮助指导企业完善不足、强化弱项、补齐短板,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从严组织“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规范考核流程,严查违纪行为,提高考核质量。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突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
16.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足额提取,支出有据,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开展标准化工地考核,通过典型引路,树立一批标准化示范工地,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及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17.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活动,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18.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鼓励应用特种作业模拟仿真实训系统。
19.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身感受不安全行为的危害,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提升自身安全素养的自觉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印制《有限空间作业十必须》《电气焊作业十必须》等安全画册,印发安全常识口袋书,录制“安全员的一天”小视频,广泛普惠安全常识。按照“实战化”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企业要制定本企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统筹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落实,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住建局将采取“干部+专家”等方式,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每季度对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每半年通报治本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规模实际,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紧盯“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层级督导检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创新工作机制。要充分总结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持续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做好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相关链接:《临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