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临江市市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级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为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吉财村指〔2023〕1011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吉财村指〔2024〕401号),共下达我地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66万元,要求我地收到指标文件后填报绩效目标,并上报省财政厅备案。我地已于2024年7月将绩效目标上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市、县(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市、县(区)资金安排。
我地共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资金490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23万元,省级资金7万元,市县资金60万元。
2.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依据《吉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地依据《关于拨付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临财村指[2024]182号)共计分解下达430万元。
我地随《关于拨付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临财村指[2024]182号)同步分解下达了各乡镇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本年度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截至2024年末,预算资金96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6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本年度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截至2024年末,实际支出资金4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6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5%。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反映项目资金运行情况。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省下达我地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024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我市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开展工作,没有出现偏离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每个绩效指标都应完善佐证资料备查。(原始佐证资料较多的,应梳理汇总后形成情况说明,并将情况说明作为佐证资料一同存档备查)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支持村内公益设施建设数量8个。
(2)质量指标。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到位率达到48%;由于工程未全部完工,项目未进行验收。
(3)时效指标。
农村综合改革材料报送及时性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村集体经济收益有所提升;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村村民年度可支配收入有所提升。
(2)社会效益。
受益行政村数8个;无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生态效益。
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农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
(4)可持续影响。
基本建成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滚动项目库;资金使用安排合规率达到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满意度达到92%;项目区基层班干部满意度,满意度达到92%。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止目前临江市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的实施总体上没有偏离设定的绩效目标,只有三级绩效指标没有达到,分别是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48%的原因是:由于2024项目谋划不严谨,前期工作不细致,导致项目设计、招标工作进度缓慢,再加施工期较短,需要跨年施工,因施工没有结束无法进行检测验收和工程评审工作,所以造成资金实际拨付率不达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已经联系施工单位,等气候适合施工时即刻开工,要求他们严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三)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及改进措施。原因是:因东北地区地域限定,施工期较短,需要跨年施工,因施工没有结束无法进行检测验收和工程评审工作,所以造成资金实际拨付率不达标;整改措施:我局已经联系施工单位,要求他们等气候适合施工时即刻开工,严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拟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于2024时3月3日通过临江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临江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