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水利局机关简介
2009年9月22日临江市水利电力局更名为临江市水利局,是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水库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江河、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的现场勘查或技术审查、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建议和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管理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开展江河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工作。承担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江河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并对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指导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组织实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统筹管理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对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进行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五)承担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落实河长制各项制度。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调度和督导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和业务类型,市水利局内设以下科室:
(一)综合科(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文字综合、信息、会务、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编制机关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内部核算监督制度,指导监督水利内部核算工作。承担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整水事纠纷。
(二)水利规划与资源管理科(河长制办公室)。贯彻落实水利地方性文件和市政府规章,拟订水利工作政策。承办局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承担区域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的现场勘查或技术审查、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统筹管理江河生态流量水量。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指导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实施重要江河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承担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江河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自山市委、市政府,临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调度和督导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组织水利专家对水利行政许可进行专业审查。
对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进行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三)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验收,承担江河堤防、水库、水闸等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引(调)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并对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组织编制市本级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安全生产科(信访维稳科)。负责安全、信访、综治维稳。负责水利法规及制度执行,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节约水政策、法规、制度。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暂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实行退一收一,逐步收回。下设临江市河道管理站,编制数17;临江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编制数6;临江市水土保持管理总站,编制数6;临江市水利管理总站,编制数11;临江市地方水电管理站,编制数4;临江市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编制数4;临江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编制数16。
四、领导职责与分工
姚熙刚(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临江市水利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顺华同志具体分管:综合科(法规科、财务核算中心、党办)、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潘保利同志具体分管:河道管理站(大栗子排水站)、河长办、农饮办和水土保持管理站。
党组成员、临江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主任朱岩同志具体分管:水利规划计划与资源管理科、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总工办、安全生产科(信访维稳科)、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二级主任科员范龙同志具体分管:水利管理总站、地方水电管理站。
负责人:姚熙刚
通讯地址:临江大街613号
邮政编码:134600
联系电话:0439-5267599
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春夏),13:00-16:30(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