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水利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81412890353G/2025-02056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临江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标      题: 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681412890353G/2025-02056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临江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标      题: 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临江市水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如发现涉水行政执法领域存在以下乱许可行为的,可依法投诉举报。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无管辖权却跨区域执法,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或行政处罚;滥用“协助执法”名义开展执法,以协助其他地区执法为名,实际主导执法活动,甚至绕过属地执法机关直接对企业采取措施;以获取罚没收入为目的对外地企业进行执法;跨区域执法前未按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的执法机关报备,或未通知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协同执法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对违法行为处以高于法定标准的罚款;对同一违法行为多次处罚,或在不同执法环节重复罚款;针对特定企业(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或特定行业集中罚款,而对其他企业类似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或超出必要限度查封企业核心资产;在案件处理完毕后,不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日常发现企业问题后不督促整改,而是直接罚款,甚至默许违法行为持续存在以获取更多罚款;将罚没收入与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导致执法人员为完成指标而“找茬”罚款等问题。

  (三)乱罚款问题。以政府会议纪要、部门规章制度等非法律文件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金额采取顶格处罚甚至超出法律法规规定;对同一违法行为多次罚款或在不同执法环节重复罚款;在法定罚款范围内随意提高罚款金额,或对轻微违法行为处以高额罚款;以罚款为主要目的,甚至将罚款收入与执法机关经费挂钩,下达罚款指标,存在“以罚代增”“以罚代管”等问题。

  (四)乱检查问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上级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多个部门或同一部门在不同时间对同一事项进行多次检查;检查范围超出法定权限或检查频率过高;针对特定企业或行业集中检查,而对其他类似企业视而不见;超出原定的检查范围,对企业其他无关事项进行干预;检查过程中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告知检查依据、未出具检查通知书等;检查结束后未及时向企业反馈结果,或未提供整改建议等问题。

  (五)乱查封问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履行法定程序情况下进行查封;查封范围超出案件涉及的财产,或查封与企业违法行为无关的财产;查封财产的价值远超案件涉及的金额;案件处理完毕后不及时解除查封措施;查封物品的保管、处置不合规,私自处理、挪用、损坏查封物品;以查封为手段,向企业施压或谋取私利等问题。

  (六)乱许可问题。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439--5267599(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来信来访地址:临江市临江大街613号水利局五楼 综合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受理范围为涉企行政执法相关问题线索,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如刑事案件、司法争议、政府服务保障、已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等不在问题线索提供范围事项。

  (二)涉及企业范围。涉企范围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集体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投诉、举报注意问题。投诉、举报问题须实名反映,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反馈问题处理情况。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恶意举报。反映内容应具体详细,包含具体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及证据材料等。

临江市水利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