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
根据《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21】397号)文件及吉林省《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林草局关于吉林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小水电站分类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为推动我市分类整改工作顺利完成,2022年8月,临江市政府聚焦小水电分类整改目标,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临江市小水电分类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临江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保局、桦树镇、蚂蚁河乡、四道沟镇、六道沟镇、闹枝镇、花山镇组成,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经统计,临江市分类整改电站共47座,其中保留类4座,整改类41座,退出类2座。目前,整改类电站现已完成整改32座(聚宝电站、蓉丰电站、小于电站、梨树富民电站、全兴电站、飞于电站、吉运电站、兴源电站、坡口电站、天润电站、泉洪电站、花山镇电站、花山村电站、青沟子电站、向阳电站、朝阳电站、吊打电站、黑松富民电站、黑松村电站、利民电站、爱民电站、贾家营电站、贾家营二级电站、三道沟八级电站、西川电站、蚂蚁河电站、三道沟十一级电站、小湖电站、洪源电站、宝山电站、七道沟电站、胜利电站)。未完成整改电站9座,其中6座(通源一级电站、通源二级电站、兴达电站、三源电站、吉源电站、江沣电站)缺少国土手续,经与国土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正在依法依规抓紧办理相关手续;3座(安宇电站、安福电站、蚂蚁河新电站)停产未发电,由于目前存在争议,暂时不能进行分类整改,待争议解决后将立即进行分类整改工作。退出类2座,目前正在履行退出手续。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