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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吉林省临江市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临江市工信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全市工业企业生产综合管理,指导和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及非国有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对口部门和用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和建议;按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制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新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定并执行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企业爆炸物品的仓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十三)拟定冶金、机械制造、化工、食品、医药、电子信息、轻工等行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及发展绿色食品的建议。加强对《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工信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详见《吉林省临江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办公室现行文件查阅公开两种形式。现行文件查阅电话:0439—5224269,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本局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除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本部门自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工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临江市工信局办公室(财政局办公楼7楼)。

  办公时间:(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39—5224269

  传真号码: 0439— 5222562

  邮政编码: 134600

  通信地址: 吉林省临江市工信局办公室(财政局办公楼7楼)。

  电子邮箱: ljjmw4269@126.com

  (三)申请的提出。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的,填写《临江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局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的申请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文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的,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本部门受理申请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则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部门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部门监督机构投诉。(投诉电话:0439—5223848)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临江市工信局

 

  2018年1月5日 

依申请公开和查询
申请人类型: 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姓  名:
查 询 码: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