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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审稿制度

          稿

 

1.责任编辑为本期稿件的第一审稿责任人,负责本期稿件的审稿和送审工作。无论是本台记者采写的稿件,还是个记者站的来稿,责任编辑都要认真审稿。
    2.
审稿的主要范围;新闻类稿件、言论类稿件和新闻影像、稿件。
    3.
审稿工作的要点;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首位,从舆论导向、社会效果、内容的客观真实性等方面,对稿件进行审查。凡舆论导向有误、社会效果不好、内容失真的稿件,均不得采用。
    4.
审稿程序
  
1)责任编辑审稿。涉及社会投稿稿件,原则上先请主管台长审阅。涉及各记者站等方面的,原则上由新闻负责人审阅,必要时请分管领导审定。导向性把握不准的稿件,及时送交主管台长主任审稿。送审稿一般应由审阅人签字,未签字的,责任由责任编辑承担。
  
2)责任编辑编辑好本期稿件后,填写好审批单,将新闻全部稿件和发稿审批单交部主任审批。
  
3)部主任审批后,由编辑将全部稿件和呈主管台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