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简介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成立于2005年8月20日,是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肩负着促进发展、深化改革的历史重任。机构改革后,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发展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产业协调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安全生产科)、国防动员科(人民防空办公室、法规科)。下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临江市生态市建设服务中心、临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临江市经济发展信息中心、临江市人防通讯站、临江市粮油卫生检验检测站(临江市军粮供应站)。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调整目标和政策;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二)研究全市经济发展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全市经济发展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发展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衔接。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分析和评价宏观调控政策的效应。
(三)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建议。
(四)负责综合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经济发展变化,进行预测预警。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五)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点项目布局;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白山市利用外资、国外贷款、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筛选提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按规定权限,提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七)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性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研究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组织实施企业技术进步,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新产品、高新技术开发推广和年度计划。
(九)根据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规划筛选重点建设项目,并做好项目的申报、调度、管理,及时提出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十)组织实施国家、省、白山市价格方面的法规,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订和调整市政府定价和市政府指导价格的商品价格;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白山市有关收费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白山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全市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平衡;按照国家、省、白山市要求申报重大能源项目。负责电源企业、电网企业和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提出本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白山市和临江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市粮食、食盐等储备;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组织实施本市军粮供应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国家、省和白山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推动粮食品牌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十四)负责国防动员及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十五)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和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全市经济发展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分析和评价宏观调控政策的效应。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分析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政法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指导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监督检查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
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市内民航机场的规划、建设、以及新开通航线协调联系;研究制定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负责交通专项资金使用安排建议,提出铁路、城市交通建设发展战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经济发展变化,进行预测预警,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中央及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承担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省、白山市和临江市有关服务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编制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和集聚区建设,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推动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全市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指导全市地区经济协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指导全市小城镇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协调全市区域开放与合作,协调全市参与“长吉图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评传、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四)产业协调科。分析产业发展态势,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
统筹协调、组织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负责组织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及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协调推进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贯彻落实国家、省、白山市利用外资、国外贷款、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筛选提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有关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统筹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平衡,贯彻执行国家、省、白山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法规;参与全市电力体制改革,筛选、包装、申报能源重大项目、负责重大电力建设项目申报。
(五)价格收费管理科。组织实施国家、省、白山市价格方面的法规,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订和调整市政府定价和市政府指导价格的商品价格,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及时掌握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必要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稳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研究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布地方价格管理目录,拟订涉及宏观调控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价格管理、价格认证与价格监测相关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白山市有关收费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负责市属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经营性收费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告。负责对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
(六)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安全生产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和食盐等储备;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承担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和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成品粮应急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实施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和体系建设的建议。拟订战略物资储备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战略物资(含能源)储备的收储、轮换,落实物资储备动用指令。承担相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组织储粮先进技术的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大米、杂粮杂豆等粮食品牌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指导粮食行业协会发挥好桥梁和服务、自律、协调、监督作用,推动行业协调发展。
负责对全市电源企业、电网企业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粮指导检查。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规章规程及技术规范。负责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所属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行业管理责任。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指导和管理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国防动员科(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暂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实行退一收一,逐一收回。
四、领导职责与分工
刘敬斌(市发改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巧生(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机关行政事务、财务、保密、工会、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事业、农业、以工代赈、交通运输等工作。
分管:综合科、发展规划科。
对接:省发改委办公室、综合处、体改处、以工代赈处、农经处、交运处、航空产业办公室、铁道处、社会处、就业处、民生处、经贸处、财金处。
闫新华(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党务、纪检、宣传、巡视巡察、人事、绩效考核、“两山”理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对口合作、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业、区域经济发展、“长吉图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行政审批等工作。
分管:机关党办、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对接:省发改委规划处、投资处、地区处、服务业处、城镇处、“一带一路”建设协调处、重大项目前期处、事中事后监管办公室、经济联合处、长吉图规划协调处、长吉图项目推进处、长吉图区域开放协调处、审批办。
金士超(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产业发展、高技术、东北振兴、外资、民营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国防动员等工作。
分管:产业协调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安全生产科)、国防动员科(人民防空办公室、法规科)、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代管)。
对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能源局、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发改委外资处、对口支援处、振兴处、转型发展处、能源协调处、产业处、高技术处、环资处、民营经济处、安全处、省项目中心。
邢锦程(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行政村包保工作(五人把村、新三队村),负责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分管:价格收费管理科
对接:省发改委价格综合调控处、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等。
兴隆街煤矿棚户区信访及后续事宜,由党组会议讨论后决定。
负 责 人:刘敬斌
通讯地址:吉林省临江市临江大街202号
邮政编码:134600
联系电话:0439-5222731
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夏)/下午1:00-4:30(冬)(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