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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81013567698H/2023-01545
分  类: 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6日
标      题: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681013567698H/2023-01545 分  类: 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6日
标      题: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3〕1号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临江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2023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对于推进临江市经济社会高效能治理、高水平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安全保障意义。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职能作用,全面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白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以及《临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 期间应急管理工作基本回顾

  “十三五”期间,临江市根据省、白山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管控,大力整治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1.切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出台了《临江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印发权责清单。印发了《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按照责任分工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了行业部门权利、责任“两张清单”。全面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管控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切实履行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及时对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安委会主任,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并亲自带队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明确了机构改革后,林业、应急、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分工,做到无缝衔接。按照部门“三定”规定和部门“权责清单”,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3.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春季安全整治行动”“夏季百日攻坚行动”“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大决战”“秋冬会战”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两节”两会、汛期、国庆等重点时段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分析研判形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和指导服务力度,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4.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整治纳入市委、市政府“十大工程(战役)”,加大联合执法和督查检查力度,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一老一小”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整治,通过领导干部带头,专家查、执法查、企业自查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逐项逐环节逐部位排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直接与基层员工对话,现场查看企业的设施设备、人员操作、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了解发现企业最原始、最直接、最真实的安全生产状态。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状态可控,决不带病运转。

  5.切实保障无重大森林火灾。突出春、秋两季和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加大护林巡逻密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从源头抓起,从重点人群抓起,把森林防火的“关卡”前移,在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哨卡,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发挥“三员”的作用,层层开展防火巡查,分片巡护、分兵把守,严格入山检查,实行入山登记,堵截火种进入禁烧区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联合大检查,督促落实防火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宣传,营造禁烧氛围,利用电视、广播以及流动宣传车辆,开展《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中“四个一律”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出浓厚的防火氛围,增强了林区群众防火意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实现自1985年建市以来连续36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

  6.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市防指提前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街)的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及山洪灾害易发区、山体滑坡易发路段、尾矿库、易积水滞涝区、江河堤防险工险段防御等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联合会商制度,建立专家组,确保发生汛情和灾害时,第一时间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进行研判,提出科学有效的应对意见和建议。组织抢险队伍109支,2300人。储备价值260万元的防汛物资(编织袋、铁线等),达到省防指的物资储备要求。2020年,成功抵御了台风“巴威”“美莎克”“海神”三连击,完成了“无亡人”事故的目标。

  7.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应急管理官方公众号等媒体播放安全提示、开辟专栏,不断发布安全生产和应急自救知识。开展安全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系列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演出,出动宣传车,设置咨询台,悬挂条幅,展出展板,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利用LED屏幕和出租车顶灯播放安全常识和应急自救知识,确保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传达到千家万户。畅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扩宽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的途径,提升群众参与度。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

  8.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会商研判、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提前发布恶劣天气、地质灾害、道路交通等预警信息。建立了灾情信息报送网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保障工作。强化应急救援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加强事故、火灾信息核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率100%。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力有效应对处置,将损失降至最低。

  (二)面临的挑战

  我市地处长白山余脉、鸭绿江断裂带,山高坡陡,地质灾害多,防汛压力大;森林覆盖率高,森林火灾风险等级较高;矿山企业众多,生产事故风险大;加之城市风险因素多。可能形成可预测和不可预测多灾种集聚的复杂形势,防范灾害事故压力将继续增大,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并存,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1.应急管理基础依然薄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统与分”“防与救”的机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还存在着职责交叉、职能不清等问题,部门配合、条块结合、区域联合、军地融合等机制还不顺畅。风险隐患早期感知、早期识别、早期预警、早期干预、早期发布、早期治理能力还有待提升。应急资金投入、应急救援力量不足,专业处置水平不高,救援装备质量不精,缺乏极限救援能力。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高技术融合等保障还不完善。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不足、社会化应急常识普及不到位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距离有效应对较大、重特大灾害和事故、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2.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市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这些传统高危行业安全风险仍然突出,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存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波动反弹的可能性。同时受极端天气影响,发生洪涝、旱灾、低温雨雪冰冻、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增多,灾害的突发性和异常性愈发明显。

  3.灾害风险更难控制。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全市生产要素聚集度不断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日趋复杂,生产生活空间高度密集,各类承灾体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大幅增加。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涌现,不可知、不可控的风险大量出现,隐蔽性、突发性、耦合性进一步增加,风险隐患更难发现、更难排查、更难治理。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

  1.我省宏观发展战略为安全发展创造了新机遇。我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发挥“五个优势”,实施“五大发展”战略部署,协调推进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以及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互联网+”等国家宏观经济战略将促进科学技术广泛应用在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提升企业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安全防护能力。

  2.现代产业体系给应急管理带来新挑战。旅游、矿泉水、矿产新材料、医药健康新型生态产业体系的发展壮大,能源、木材深加工等传统工业的改造提升,人力财力高密度集中、工艺设备大型化发展、新媒体放大效应以及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期望度、关注度增高和容忍度降低等问题,必将给应急管理带来新的风险和挑战。

  3.深化改革激发安全发展新动力。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完善安全生产“五大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划部署,坚持“生态立市、工业强市、开放活市、文旅兴市”发展基调不动摇,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着力提升应急管理社会化治理能力,有效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临江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社会共治。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发展优势,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发挥群防群治机制作用,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心聚力。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正确处理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和事故风险,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实施改革创新,推动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坚持突出预防,落实责任。把应急管理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各环节,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全员岗位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督责任、各级领导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五个责任”,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市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能力和应急处置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加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灾害和事故得到根本遏制,应急管理文化得到创新发展,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双下降”,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十四五”时期临江市应急管理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预期值        指标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20%        约束性

  2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22%        约束性

  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5%        约束性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8%        约束性

  5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12%        约束性

  6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下降12%        约束性

  7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1        预期性

  8        平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15000人        预期性

  9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        < 1%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高站位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理清部门应急管理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安全管理不留死角。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部门与水务、林草、地震、消防等行业部门的职责,严格落实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和应急保障责任。

  2.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成立应急委员会、应急指挥部,配合省、白山市应急管理部门建设临江市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健全乡镇(街)、村(社区)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工作职能等,规范乡镇(街)、村(社区)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及岗位配备。

  3.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推进应急管理部门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管理部门定期报告工作情况的“双定期”制度,健全应急值班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分级响应、调查评估等制度,推动形成“横向、纵向”贯通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4.优化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运行规则和工作制度,规范设置各级各类专业指挥机构,形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5.推进网格化管理。整合现有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网格资源和力量,落实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标准,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工作内容。

  6.建立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机制。制定全市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方案,完善信息发布、舆情应对、警示教育等工作机制,打造公益宣传、风险提示、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四大平台,积极稳妥开展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处置。

  7.构建统筹联动的应急协作机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职能,健全与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风险研判会商、防范预警和处置救援等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重大风险的联防联控,强化军地灾情动态通报、兵力需求对接、应急物资保障等方面的数据共享和资源共用,形成上下协同、部门协同、行业协同、区域协同、军地协同的应急协同格局。

  8.探索形成规范化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模式,建立处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联合救援指挥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规则和应急流程,建设专业指挥与支持团队,健全完善覆盖全灾种、全链条、全要素应急指挥机制,以及重大灾害事故风险联防、信息联网、响应联动、任务联战、物资联保的工作协调机制。

  9.健全应急预案全流程管理机制。建立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强化应急预案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规范应急预案评估机制,组织开展现有预案定期评估、应急演练活动评估及灾害事故实施评估。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和按需修订机制,加强企业应急预案检查指导。

  10.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配合白山市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构建全灾种全覆盖的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力争实现农村行政村和灾害重点区域户外应急广播终端全覆盖。

  11.完善风险预警和防范响应机制。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危险区域提示制度,完善灾害事故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制定科学管控与响应方案,实现风险超前防范、隐患及时治理。

  12.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有效应对各灾种、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关注地质灾害及森林火灾等灾害风险,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实现重大风险隐患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全过程动态管理。统筹推进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自然灾害防治工程。

  13.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常态化安全宣传机制。推动建立与市直部门、消防救援队伍的宣传教育联动机制。拓宽新形势下应急知识有效传播途径及方式,深化与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媒体的战略合作和互动融合,面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风险隐患识别、安全事故预防、突发事件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安全知识。

  14.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者责任。健全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改进措施。建立完善灾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制度,定期开展系统评估、查找差距、督促整改。

  15.强化各部门应急管理考核。统筹推进行业部门进一步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事故灾难防范责任,将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高标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16.规范建设标准。全面落实“一套应急管理制度、一套应急工作机制、一套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台账、一套应急管理基本情况数据库、一套应急救援预案、一张重大风险隐患分布平面图、一张应急管理网格管理表、一张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和网格长(员)责任卡、一张应急疏散路线图、一部公开举报电话”的“十个一”建设标准,实现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的“六有”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体系。

  17.完善安全风险监测基础设施。加强统筹指导,对各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按照风险分级区划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网布局,加大灾害易发区监测站网密度;利用卫星、无人机等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强化对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区的动态监测。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监测设备运行维护。

  18.增强城乡安全韧性。完善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安全设防标准,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危旧房改造、抗震加固改造和居民搬迁避让工程,加固学校、医院等重点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及应急服务和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设施建设。强化重要区域和灾害多发区域水利、交通、通信、能源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

  19.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1)建设专业化干部队伍。继续稳固应急管理部门的煤矿、非煤矿山、地质工程、安全工程等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充实自然灾害学、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消防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等专业人才队伍,加快专业人才供给,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比例,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

  (2)建立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各乡镇(街)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辖区人口数量、经济总量、各类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数量、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配齐建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基层网格员、基层灾害信息员、安全生产“吹哨人”。

  (3)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健全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汛〔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特点,优化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配置,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行政队伍。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20.加强应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依托吉林省应急管理网络学习平台及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干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基层工作人员和应急救援队员开展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执法能力、实践实训等方面的培训,推动应急管理干部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转型升级,提升应急能力。

  21.创新治理模式。稳步推动社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探索推行精细化、精准化基层管理工作模式。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由下至上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2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市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交通应急抢险、水域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医疗防疫救援等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及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促进企业专职救援队伍发展。鼓励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加强救援队伍规范化和专业救援能力建设。强化救援队伍培训演练。加强培训演练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消防救援基地、专业救援基地共用共享。拓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渠道,保障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的持续稳定投入。

  2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不断完善县乡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布局,针对我市地质灾害频发,全市重点林区春秋重特大森林火灾隐患及边境区域火灾威胁,夏季洪涝汛情、冬季雨雪冰冻和严寒低温等灾害风险,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实物物资储备品类和规模。制定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引导家庭储备应急物资。

  24.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综合性应急管理指挥协调机构对应急通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通信公司加强应急通信系统建设。制定基层应急通信基础设施标准规范,提升应急通信网络覆盖率,力争在每一个乡村、社区都配备应急通信系统。完善通信网络和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区域的重大灾害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时段监控,探索推动5G在监测监控、现场救援、指挥高度等方面的广泛应用。

  25.提高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大型物流企业、运输组织等各类运输力量效能,利用市场经济和信息技术提升紧急运输和物流配送能力。完善多式联运组织,发挥不同运输方式规模、速度、覆盖优势,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网络。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人员运输特种车辆跨区域优先通行机制,提高运输流转效率。

  26.强化救助恢复准备。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和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市级综合统筹指导、乡镇(街)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改进灾害损失评估标准和方法,完善灾害救助响应机制,加强救灾力量资源配置。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和恢复重建服务等活动。

  (三)高效率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27.严把安全发展准入关。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增量,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城乡规划、建设、运行等全周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严把新上项目安全生产关,推动建立安全联合审批制度。

  28.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人员、经费和制度保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推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29.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厘清各部门监管权力与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建立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机制,紧盯分管领域,形成合力,消除监管漏洞盲区。统筹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衔接好“防、减、抗、救”责任链条。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30.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及追溯制度,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31.完善事故双重预防体系。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系统管理,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企业内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将工作成效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

  3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重点清单,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3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大科技兴安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安全设施完善、设备工艺升级、智能化控制、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大幅度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34.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城市建设、特种设备、旅游和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35.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的督查模式,实施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精准监管。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强化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执法,建立法律、法规标准库、案例库和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库,大力推动网上执法、视频巡查、电子文书、智能辅助新型执法模式。

  36.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查明区域自然灾害致灾因素、重要承灾体要素及抗灾能力,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分级区划和防治区划,绘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开展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气象灾害等重点灾种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清单,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

  37.完善应急预案。分行业分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各类应急预案编制需求,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统筹指导各行业管理部门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修订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构建覆盖全灾种、全区域、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

  38.优化应急物资管理。建立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市内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依法完善灾害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制度,优化紧急采购流程。加强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分类、生产、采购、储备、装卸、运输、回收、报废、补充等相关管理。

  (四)高质量塑造应急管理新格局

  39.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按照省级统建,省、市、县分级应用的模式,配合省应急管理部门继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契合“智慧临江”发展目标,推进“智慧应急”建设。配合省应急管理部门构建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联动平台体系。面向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质灾害、极端气象灾害、重大水旱灾害等开展综合性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实现前端感知网络体系全域覆盖。提升应急通信网络体系建设,健全基础信息设施,实现通信服务有效保障。推动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标准化建设,实现上下数据联通,横向数据共享。规范数据资源管理,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预警和安全应急处置。

  40.强化信息共享和风险综合预警能力。加强推进应急管理部门与工信、水务、气象、自然资源、林业、民政、生态环境等行业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联网;统筹运用安全生产、森林草原、气象环境、水文地质等领域数据,建设完善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灾害事故风险特征、规律和趋势的综合研判。

  41.大力培育应急文化。依托吉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提供终身可追溯的教育培训记录服务,并作为从业人员上岗就业的重要依据。依托“临江市应急管理”公众号开展公民普惠性应急文化教育。推动应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培育应急志愿服务文化,发展壮大应急志愿者队伍,引导全社会关注残疾人、老年人等脆弱人群安全防护和救助,提升公众自救互救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手段,建设网络宣传教育平台,提升基于互联网的科普宣教能力。

  42.完善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专业化服务机构、高危行业领域专家、社会化救援队伍围绕自然灾害防治、安全评价、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检验检测、教育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急救援等提供第三方服务。加强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建立应急管理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43.完善风险分担补偿体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生产、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作用。加强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保障。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1.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按照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救援队伍、有应急广播、有信息员、有经费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五有”标准化要求,深入推进乡镇(街)、村(社区)应急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乡镇(街)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原有人员、资源、力量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乡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性应急指挥部, 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人事匹配,加强工作经费和交通保障。

  2.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以乡镇(街)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员为主的人员培训和演练,乡镇(街)和村(社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0天,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5天,分别由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推广乡村两级应急体系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3.建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监管执法职责,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行政执法机构技术业务用房。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等执法一线工作力量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装备投入,补充配备执法用车、制式服装、个体防护和急救装备, 配备“互联网+执法”终端,实现线上执法、远程执法以及各类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执法。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严格实施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健全完善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对执法人员严格实施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健全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制度,采取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健全专业人才配备,力争实现具有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的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75%的目标。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能力提升工程

  1.煤矿:加强对技改提能停产停工矿井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驻矿包保制度,继续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瓦斯事故、透水事故等重大灾害治理;推进瓦斯“零超限”,采空区“零透水”目标管理;30万吨/年技改提能矿井采用新科技、新装备、新工艺,建设成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化矿井;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强化煤矿“三项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建设统一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2.非煤矿山:严格准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予以取缔关闭,深入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对长期停用尾矿库进行闭库销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工艺和设备,推广使用凿岩台车、铲运机、撬毛机等机械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目标,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效;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严防地下矿山各类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签约率100%;认真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生产建设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3.危险化学品:严格项目准入,制定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防淘汰落后产能落户本地,原则上除现有产业延伸外,不再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制定具体措施,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面风险治理工作,分级分类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管理方法,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构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4.道路运输: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老旧客车、卧铺客车、长途客运班车、省际包车、旅游客运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和人为关闭等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车辆挂靠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5.交通运输: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收寄验视、实名收寄、交通安检防控;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加强游船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游船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等冒险航行;强化渔船水域安全监督管理。

  6.消防: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储能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聚焦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重点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优化完善停车场地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

  7.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监管,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严防高处坠落事故。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严格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落实《吉林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重点行业智慧管理平台和地下基础设施综合系统信息平台;加强城市供水、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项目建设、试运行、试运营各阶段安全检测、评价,加强正式投入运营前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8.旅游:强化旅游景区游客疏导和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开展客运索道、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整治;加强旅游包车及司乘人员资质、证照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消防及农家乐、纪念馆等场所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民宿客栈管理;开展旅游饭店、交通、景区、旅行社及冰雪、温泉、自驾游等旅游企业的风险评估。

  9.特种设备:持续开展企业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实行特种设备安全闭环管理;开展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中小游乐园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移动式压力容器和盛装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监督企业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强化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持证上岗。

  10.危险废物: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部门协作、联合执法、重大案件区域会商督办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重点整治企业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

  11.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设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明确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多部门联动,将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和企业重大安全隐患记入信用系统,鼓励企业自律;建立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并开展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积极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系统设计等专业化服务,健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业和健康发展机制;建立公众参与安全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培养发展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鼓励公众监督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跟踪落实;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将信用状况作为行政审批的重要参考。

  12.学校: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将安全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并切实开展,加强安全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实施安全教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专业水平,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加强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类推进实施,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预防体系。

  (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统筹涉灾部门开展全市地震、水旱、气象、地质、林火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点事故隐患排查和灾害风险评估,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加强风险调查成果在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

  2.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在临江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期间,组织立项、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6个。

  3.防汛抗旱能力建设。融合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水旱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控、会商研判、指挥决策、应急调度、抢险救援、队伍调派、装备调配、物资调运、信息发布等功能,并辅助灾后评估、重现灾害事故演进过程及灾害事故调查。推动资源统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与省防指的数据共享与上报,实现市、县(市、区)二级贯通,利用大数据实现市防指成员单位之间数据资源的汇集、交换、共享,辅助业务决策分析。

  4.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我市毗邻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边境线林区,构建以“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森林防火系统。按照火险等级、入境火多发地段,划分高危区、高风险区和一般风险区,分类实施“监测预警设施、以水阻隔系统、重型机械装备”三大板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森林火灾“预警、阻隔、扑救”三大配套功能。不断完善林区防火道、隔离带、林区取水点等森林防火设施。

  (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夯实企业应急基础。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企业应急预案修订与备案制度。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属地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

  2.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和重点行业特点,建立并完善专兼结合、快速响应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依托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功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重点围绕人员编制、队伍管理、装备配置、物资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实战化应急救援演练,并确保每年至少组织2—3次应急救援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设施新建和改造,全市县级及以上应急物资储备库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有条件的地方重点建设多灾易灾乡镇(街)应急物资储备点。构建以省级储备库为核心、市级储备库为支撑、县级储备库为依托、乡镇(街)储备点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网络。

  3.提高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整合资源,按照标准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应急指挥中心,重点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演练、应急保障等设备设施及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推动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实现各级上下标准一致、平台互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规划是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规划实施中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制度化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规划的落实。

  (二)强化支撑保障。强化政府投资对应急管理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重点支持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隐患治理及应急救援等工作。加强安全费用管理,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鼓励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加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落实工程实施主体、资金和进度,确保本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实现。定期组织专家分阶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评估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畅通舆论监督。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予以奖励。加强舆论引导,抢占新媒体阵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宣传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开展规划宣传和成果展示,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营造全员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氛围。

  (五)加强人才培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量,从理论和实践等方面制定专门培养计划;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保障,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