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临政发〔2017〕17号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白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为,市政府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参照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依法规范清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安全资格认定”等4项中介服务事项。经本次清理规范后,我市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9项,建立《临江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
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为,是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和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实际工作中,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因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法律法规修改、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等原因,各部门需要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的,要及时上报市审改办(市编办)审定。
附件:1、临江市第一批规范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临江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临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