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市政府决定,承接上级下放、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4项,取消和暂停行政许可事项23项,拆分4项为13项,更名41项,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16项,保留269项市本级级行政许可事项和33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
从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各审批机关要认真做好上级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并立即履行审批职责;对暂停或取消的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审批机关不得再实施审批和作为实施审批要件;未经市政府同意并公布,审批机关不得擅自恢复已被取消、暂停事项的审批,否则,将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纳入省政务大厅集中统一管理,不断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环境。
附件:1.《市政府决定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承接、取消和暂停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更名和拆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4.《市政府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5.《临江市第二批清理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临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