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4〕18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明确临江市国家森林公园边界范围的通知
花山镇、苇沙河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吉林临江国家森林公园自1995年经国家林业部批准建立以来,我市以花山溪谷和苇沙河金银峡两个景区为主进行开发建设,公园范围由此形成了以两个景区为中心的两大分布区,但由于历史原因,公园具体规划和具体边界范围已无从考证,具体范围一直未予明确,给我市林地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以及林地保护管理,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临江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以《国家林业部关于建立云蒙山等12处国家森林公园的批复》(场批字[1995]132号文件)为准,具体为18000公顷。
二、以已经开发的临江国家森林公园建设范围为基础,以“环境保护和发展森林公园风景资源并举”的原则,划定公园的具体范围,按此原则,把临江国家森林公园范围确定为苇沙河林场和花山林场经营区的67个林班。具体为:苇沙河林场林相图1、2、3、4、13、14、15、16、10、11、12、17、18、24、25、26、27、28、38、39、40、41、55、56、57、58、72、73、74、75、92、93林班;花山林场林相图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30、34、51、52、53、54、115、135林班。
三、市林业局根据确定的边界范围开展临江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和林地管理工作。
临江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