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3〕31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江市2013年夏秋季
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单位:
现将《临江市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临江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4日
临江市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3年征兵命令和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市征兵工作总的要求是:积极适应征兵改革需要,以保证兵员质量为核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把关,强化监督机制,杜绝责任退兵,圆满完成上级赋予任务的总体目标。
二、征兵任务和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集时间划分。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今年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从6月底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今年我市征兵工作大致划分六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底起至7月20日)为动员部署,调研摸底,宣传发动和确定预征对象阶段;第二阶段(7月21日至8月1日)为目测、初检、初审、役前培训阶段;第三阶段( 8月2日至8月10日)为体检阶段;第四阶段(8月1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走访调查政审阶段;第五阶段(8月26日至9月4日)为审批定兵、发放被装阶段;第六阶段(9月5日至9月30日)为起运总结阶段。
(二)征兵任务及分配原则。征集任务与去年相当。分配原则以各乡镇(街)常住户籍人口数量、适龄青年数量为基础,兼顾经济文化状况和公民素质等情况,具体任务数见附表。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年龄和身体条件、政治条件与去年一致。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与往年不同的是,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今年,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毕业生入伍,其他地区征集初中毕业生的比例不超过20%。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三、基层包片责任分工
为保证各乡镇(街)完成征集任务,市人武部党委委员按照包保分工,对基层武装部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包保责任制。
区域划分:
刘子斌:负责新市街道、花山镇、兴隆街道、苇沙河镇
刘双斌:负责临江林业局、建国街道、四道沟镇、六道沟镇
许泽慧:负责桦树镇、闹枝镇、森工街道
李秀才:负责大湖街道、蚂蚁河乡、大栗子街道
四、相关要求
(一)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由于今年的征集时间调整,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摸清底数,真正掌握每个预征对象的真实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征兵宣传要早安排、早展开,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宣传实效。要提前认真科学制定运送计划,严格按照运送和交接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二)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委管征制度,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各职能部门在执行兵员征集标准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绝不允许擅自放宽或降低标准。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要实行分片包保责任制,人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建立“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包保制度,如果出现兵员质量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三)要严肃执行征兵纪律。要把廉洁征兵教育贯彻征兵全过程,确保人人熟知政策规定,筑牢思想防线。各单位必须坚决防止和纠正“吃拿卡要、巧立名目、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积极推行阳光工程,畅通监督渠道,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决策公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征兵工作,认真检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违反征兵政策规定、搞不正之风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切实把征兵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四)要认真填写新兵档案材料。学校和所在地居委会意见栏日期填写2013年8月15日至17日之间,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填写2013年8月20日,乡镇(街)审查意见栏填写2013年8月23日,市征兵办政审意见栏填写2013年8月26日。
市征兵热线:5260818。
征兵咨询电话:573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