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12〕8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为主线,不断加强公共消防安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保持了我市多年未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良好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并涌现出了一大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成绩,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市政府号召,全市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单位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念,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争创一流,努力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临江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临江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度临江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兴隆街道办事处
建国街道办事处
森工街道办事处
苇沙河镇政府
市商务局
市民政局
新市边防派出所
桦树派出所
建国边防派出所
花山派出所
主题词:公安 消防 表彰 决定 |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31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