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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江市农贸土特产市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关于临江市农贸土特产市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临安委办发〔2022〕1号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国街道办事处、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3日,根据市商务局《关于临江农贸土特产市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报告的函》(临商务函〔2021〕42号)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消除临江市农贸土特产市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复函》(临城管执法函字〔2021〕91号)的文件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农贸土特产市场进行安全隐患执法检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将结果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一、排查存在隐患

   (一)行政执法局排查结果:

    1、翻盖时采用苯板保温板为主;

    2、体材料,防火等级不够;

    3、整体电线线路老化严重;

    4、与周边建筑防火间距不够。

   (二)公安局排查结果:

   1、电线路老化;

   2、商户灭火器不合格。

   (三)、消防救援大队排查结果:

   1、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泡沫苯板房;

   2、灭火器配置不足;

   3、缺少机械排烟设施;

   4、部分电线未穿管保护 ;

   5、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四)、市商务局检查排查结果:

   1、商铺杂物较多;

   2、农贸市场电路老化;

   3、建筑材料经问询不属于防火材料。

  (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结果:

   1、证照未悬挂上墙;

   2、部分经营者健康证到期未办理;

   3、供货商资质不完善。

   二、整改要求

    根据《临江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江消救委办〔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消防安全隐患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业主、商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整改落实要求如下:

   1、牵头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主管单位,对市农贸土特产市场安全隐患整改要负起主体责任。要求3日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限15日内将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将安全隐患消除整改结果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将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隐患消除整改结果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政府后楼513室,联系人:王晓磊 电话:0439-5238500)。

    2、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国街道办事处、市消防救援大队作为市农贸土特产市场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各责任单位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特此通知。

 

 

 

 

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此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