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临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贯彻落实。
临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修订版)
一、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工作部署,临江市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是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省、市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一是全面获取全市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煤矿、非煤矿)和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孕灾环境、历史灾害灾情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减灾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市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全市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是按照国家制定的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实施普查,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依据国家制定的多尺度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灾害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应用国家统一开发和部署的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信息化系统,形成一整套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化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二)主要任务
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临江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具体任务如下:
全面掌握风险要素信息。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承灾体及其暴露性和脆弱性、历史灾害等方面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实际情况与各类承灾体信息现状(包括各类在建承灾体),统筹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针对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需求,重点对历史灾害发生和损失情况,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调查的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普查。
实施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针对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和识别,特别是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资源等进行分析评估。
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统筹政府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三个方面作用,在全市开展全面调查与评估,并对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基层减灾能力情况开展抽样调查与评估。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组织,部门协作。成立临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市普查工作,统筹各参加部门的普查任务。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完成相关普查任务,按照统一要求提交普查成果,形成综合性成果,并有序组织专家力量、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按照方案的要求,参与普查工作。
(二)全面系统,突出综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我国灾害基本国情和国力的专项性普查,既全面系统地调查灾害风险系统各个要素,又要突出多灾种综合、多要素综合、多方案综合,要合理划分普查对象,科学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共享普查成果。
(三)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各乡镇(街)、各部门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灾害类型、灾害损失特征、地理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灾害风险普查的实施方案、阶段性目标和工作制度。分步骤开展风险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和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三、普查范围与内容
(一)普查范围
1.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灾害种类。根据全市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确定普查的主要灾害类型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中,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气象灾害包括暴雨、干旱、台风、高温、低温、风雹、雪灾、雷电等,水旱灾害包括大江大河洪水、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和干旱灾害等。
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普查。针对区域自然灾害高发、群发等特征,主要承灾体对主要自然灾害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特别针对地震灾害的房屋和建筑物隐患、地质灾害的房屋隐患、洪水灾害的道路隐患、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建筑物隐患等进行分析调查。
承灾体调查。包括可能遭受自然灾害破坏和影响的人口与经济、房屋、基础设施、矿山(煤矿、非煤矿)、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GDP、资源与环境等。
减灾能力调查。包括参与综合减灾工作的各经济区及有关部门,村(社区)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2.普查时空范围
临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范围为临江市各乡镇(街)、村(社区)委员会。具体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在按照普查工作方案完成相关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其主要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特征、区域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可适当增加调查评估的内容,提高调查评估精度。
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时点),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灾害类型特点,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因子调查收集30年(1990年-2020年)及以上长时段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年度历史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时段为1978年至2020年,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调查时段为1949年至2020年。
(二)普查内容
1.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地震灾害。开展断层活动性鉴定、1:5万活动断层填图、隐伏区活动断层及沉积层机构探测,获得全市主要活动断层的空间展布和活动性定量参数,评定活动断层的发震能力,编制县级1:5万活动断层分布图。收集全市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及其场地类别基本参数,评定不同地震参数的场地影响,编制宏观场地类别分区图。
地质灾害。主要开展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1:5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获得地质灾害点空间分布、基本灾害特征信息、稳定性现状、孕灾地质背景条件属性等信息,建设动态更新的地质灾害数据库。编制1:10万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图。
气象灾害。开展全市气象灾害的特征调查和致灾孕灾要素分析,针对主要气象灾害引发的人口死亡、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房屋倒塌、基础设施损坏等影响,全面获取全市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孕灾环境信息和特定承灾体致灾阈值,评估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危险性等级,建立主要气象灾害市级危险性基础数据库。编制1:5万或1:10万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区划等专业图件。
水旱灾害。开展全市暴雨洪水特征调查、暴雨洪水致灾孕灾要素分析,完成全市暴雨洪水易发区调查分析、全市水文(位)站特征值计算复核、流域产汇流查算图表,完成水文站网功能评价、统一水文测站高程基准;开展暴雨、洪水频率分析,更新全市暴雨频率图、大江大河主要控制断面洪水特征值图表,编制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以建制各乡镇(街)为基本统计单元,收集整理旱情资料,历次旱灾资料,蓄、引、提、调等抗旱水源工程能力,监测、预警、预报、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能力能相关基础资料,建立全市干旱灾害危险性数据库。
森林火灾。开展全市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气象条件调查(2000年以来)。综合森林可燃物、燃烧性因子、立地类型、野外火源以及气象条件等情况,结合已有资源数据、调查数据、多源遥感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综合研判与分析,开展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编制1:5万的森林火灾危险性分级分布图。
2.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利用各类承灾体已有基础数据,开展承灾体单体信息和区域性特征调查,重点对区域经济社会重要统计数据、人口数据,以及房屋、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施、通信设施、能源设施、市政设施、水利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重要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和灾害属性信息进行调查。
人口与经济调查。充分利用最新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类资料,以村(社区)委员会为单元获取人口统计数据,结合房屋建筑调查开展人口空间分布信息调查;以乡镇(街)为单元获取乡镇(街)社会统计数据,主要包括三次产业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农作物种植业面积和产量等。
房屋建筑调查。内业提取辖区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栋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建筑单体轮廓底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APP终端录入单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
基础设施调查。针对交通、能源、通信、市政、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共享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分布和部分属性数据库,通过外业补充性调查设施的空间分布和属性数据。设施基础和灾害属性信息包括设施类型、数量、价值、服务能力和设防水平等内容。
公共服务系统调查。针对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公共服务系统,结合房屋建筑调查,详查学校、医院和福利院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
三次产业要素调查。共享利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地理国情普查等相关成果,掌握主要农作物、设施农业等地理分布、产量等信息,危化品企业空间位置和设防水平等信息,第三产业中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对象的空间位置、人员流动、服务能力等信息。
资源与环境要素调查。共享整理第三次国土调查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分布资料;共享整理最新森林、湿地等资源清查、调查等形成的地理信息系统信息成果。
承灾体经济价值评估与空间化。抽样调查各乡镇(街)主要承灾体重置价格;评估不同承灾体的经济价值,以规则网格为单元,并进行人口、房屋、农业、森林、国内生产总值、资本存量等承灾体经济价值空间化,生成全市承灾体数量或经济价值空间分布图。
3.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
全面调查、整理、汇总1978年以来各乡镇(街)年度自然灾害、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以及1949年以来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库。
年度历史灾害调查。调查1978-2020各乡镇(街)逐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等。
历史一般灾害事件调查。调查1978-2020年各乡镇(街)逐次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致灾信息等。
重大灾害事件专项调查。调查1949-2020年重大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致灾信息等。
4.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
在全市范围内以各经济区为基本调查单元,兼顾国家级、省级、市级单位,调查评估、企业和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家庭在减灾备灾、应急救援救助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各种资源或能力的现状水平。
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临江市各涉灾部门、各类专业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灾害避难场所等的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企业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有关企业救援装备资源、保险与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和社会应急力量综合减灾资源(能力)。
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村(社区)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预案建设和风险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
家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评估与制图。主要开展县级行政单元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评估,企业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资源(能力)评估,社区与家庭两个层面的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评估,编制综合减灾资源分布图与综合减灾能力图,建立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数据库。
5.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等致灾孕灾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开展自然灾害次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开展全市重点隐患要素综合分析和分区分类分级评估。
主要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地震灾害,重点调查其可能引发重大人员伤亡、严重次生灾害或阻碍社会运行的承灾体,按照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水平建立地震灾害隐患分级标准,确定主要承灾体的隐患等级。地质灾害,基于致灾孕灾普查成果,分析地质灾害点的类型、规模和影响范围,确定承灾体隐患等级。重点开展人口聚居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洪水灾害,重点调查评估主要江河干支流堤防和水闸、重点中小型水库工程等的现状防洪能力、防洪工程达标情况、安全运行状态,调查山丘区中小流域和重点城镇山洪灾害重点隐患。森林火灾,围绕林区范围内的居民地、风景名胜区、工矿企业、垃圾堆放点、重要设施周边、公墓、坟场、烟花燃放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边境地区等重点部位,针对森林杂乱物、按规定未及时清除的林下可燃物、违规用火、违规建设、重要火源点离林区的距离等情况开展隐患调查评估。
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调查评估。自然灾害次生危化事故,围绕地震、雷电、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调查评估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灾害链隐患对象和影响范围。汇总调查评估数据,形成自然灾害-危化品等生产安全重点隐患清单,建设数据库,编制隐患分布图。 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汇总隐患单项调查评估数据,根据隐患类型,开展隐患类型组合特征分析。构建多灾种多承灾体重点隐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定量、半定量、定性指标的特点,基于指标权重专家评判等方法,对不同指标的综合权重进行赋值,利用空间聚类等方法,开展全市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评估。
6.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地震灾害。建立分区分类的建筑结构、生命线工程(公路铁路)及生命地震易损性数据库,评估地震灾害工程结构直接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风险,给出不同时间尺度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和确定性评估结果。编制不同时间尺度、不同概率水平、不同范围的概率性和确定性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图。
地质灾害。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开展中、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判定风险区划级别,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件,根据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稳定性程度、灾害风险等级等因素,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方案。
气象灾害。针对台风、干旱、暴雨、高温、低温冷冻、风雹、雪灾和雷电灾害,评估气象灾害人口、经济产值、居民建筑、基础设施等主要承灾体脆弱性;评估不同重现期危险性水平下全市各类承灾体遭受主要气象灾害的风险水平,编制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方案。
水旱灾害。针对重点防洪区和山丘区小流域,评估不同重现期洪水淹没范围内人口、GDP、耕地、资产、道路等基础设施暴露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风险。编制不同尺度流域、经济区的洪水风险区划方案。编制全市企业主要江河防洪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和局地洪水威胁区的宏观洪水灾害防治区划方案。分析各乡镇(街)区域水平干旱频率和旱灾损失,绘制旱灾危险性分布图和风险图。建立旱灾分区体系,编制旱灾风险区划方案。评估抗旱减灾能力,编制全市干旱灾害防治区划方案。 森林火灾。依据国家制定的评估方法体系和标准,评估森林火灾影响人口、直接经济损失、自然资源与环境损失的风险。建立森林火险区划指标体系,编制森林火险区划方案。融合承灾体空间分布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确定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等级标准,完成森林火灾防治区划。 综合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按照国家统一建立的综合风险制图规范,以数据、文字、表格和图形等形式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成果汇总整编,建设1: 5万或1: 10万和重点区域灾害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对策报告成果库。 四、总体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总体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和图件成果,以各经济区为基本调查单元,遵循“内外业相结合”、“在地统计”原则,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监测站点数据汇集整理、档案查阅、现场勘查(调查)、遥感解译等多种调查技术手段,开展灾害致灾、承灾体、历史灾害和减灾资源(能力)等灾害风险要素调查。共享与采集的各类数据逐级进行审核、检查和订正。运用统计分析、空间分析、工程填图、模拟仿真、地图绘制等多种方法、开展灾害风险主要要素的评估。
7.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国家统一制定综合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的技术规范体系。 在全市范围,基于主要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以及承灾体调查成果,采用风险等级和定量风险结合的方法,评估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主要灾种影响下的主要承灾体(人口、农业、房屋、交通基础设施和经济)的多灾种综合风险;基于全国1公里网格的多灾种的人口和经济期望损失评估,评估全市区划以及重点区域的多灾种人口损失风险和直接经济损失风险;基于多重现期的主要灾种危险性分析,评估主要情景下的主要承灾体多灾种暴露度。 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基于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成果,综合考虑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的差异性,通过定量区划方法进行区域划分,形成以灾害综合风险为载体、具有区域特性的全市重点区域综合风险区划;依据减灾能力评估、风险评估和单灾种防治区划结果特征值,综合考虑不同致灾因子对不同承灾体影响的预防和治理特征,认识区域灾害防治分异特征,进行综合防治区域划分,制定全市及重点区域的综合防治区划方案。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库建设。
综合利用灾害高危险区,重要承灾体类型、分布及设防水平,重大工程减灾资源(能力)等方面普查及评估资料,采取空间叠加分析、专家评定等方法进行重要承灾体选址及设防水平方面的隐患识别;利用多灾种、灾害链信息,运用各类综合分析方法,对灾害隐患进行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定。 综合利用灾害风险主要要素调查与评估的成果、重点隐患调查和评估的空间分布和分级成果、主要灾害脆弱性和暴露度评估结果,结合行业规范或业务工作惯例,开展定量或定性的风险评估。依据风险评估成果,结合孕灾环境、行政边界、地理分区等因素开展风险区划,遵循各类承灾体灾害防治特点制定防治区划。综合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通过对多灾种的综合,多承灾体的综合,多尺度的风险综合,实现不同形式的综合灾害风险评估,制定综合风险区划和综合灾害防治区划。 按照构建“国家-省-市-区”四级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体系的要求,建设部署临江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支撑市调查数据的录入、存储、转换、逐级上报与审核、逐级汇总分析,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多行业(领域)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以及面向政府和社会多类型用户的成果发布与应用。
(二)主要技术方法
1.工程勘测、遥感解译、站点观测数据资料汇集、现场调查等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开展致灾孕灾要素调查。遥感技术、现场勘查和工程勘测等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地震活动断层、地质灾害调查,汇集气象、水文等数据,通过构造探测、物探、钻探、山地工程等技术手段,结合多种方法校核验证,采集各类致灾孕灾要素数据资料。运用统计分析、工程填图、模拟仿真、绘制地图等方法,实现对主要灾害致灾危险性的评估。
2.内外业一体化技术开展承灾体调查。共享利用承灾体管理部门已有普查、调查数据库和业务数据资料,按风险普查对承灾体数据的要求进行统计、整理入库。采取遥感影像识别、无人机航拍数据提取等技术手段获取房屋建筑等承灾体的分布、轮廓特征信息,通过互联网数据抓取、现场调查与复核等多样技术手段,结合数据调查APP移动终端采集承灾体数量、价值、设防水平等灾害属性信息,并采用分层级抽样、人工复核等手段,保证数据质量。运用地理信息技术手段,评估并生成承灾体数量、价值空间分布图。
3.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历史灾害调查。以各乡镇(街)为基本单元,全面调查1978年以来的年度灾害、历史灾害事件,重点调查1949年以来重大灾害事件的致灾因素、灾害损失、应对措施和恢复重建等情况。构建一整套历史灾害调查数据体系,形成历史灾害调查技术规范,汇集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利用统计分析、空间分析等方法开展历史灾害的时空特征和规律的分析评估。
4、多灾种、多要素、全链条相结合开展主要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和综合评估。在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与危险性评估基础上,形成灾害高危险区、建设避让区界定规范;在承灾体调查基础上,开展现有抗震、防洪等设防水平的判定;基于工程性防灾减灾信息,开展各类防护工程的防护能力水平现状与技术规范要求的关系判定,充分利用多灾种、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等多源信息,基于空间叠加分析方法,研判主要灾种风险隐患;运用专家经验评判和层次分析等方法对灾害隐患进行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定。
5.多对象、多方法、多尺度分析结合开展主要灾害和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灾害风险全要素调查与评估成果为主要灾害和综合灾害风险提供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等风险要素信息,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成果为主要灾害和综合灾害风险提供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的信息。运用等级评估、期望损失、超越概率、情景分析等方法,综合危险性评估、脆弱性评估、暴露度评估的结果,结合行业规范或业务工作惯例,开展主要灾害和综合灾害风险评估。 自然属性与社会经济属性兼顾、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主要灾害和综合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根据风险评估成果,结合孕灾环境、行政边界、地理分区等要素信息,通过定性和定量结合的区划方法进行主要灾害风险区划制定,并结合各灾害承灾体不同灾害防治特点制定防治区划。在主要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形式的多尺度综合灾害风险区划;兼顾区域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制定多尺度综合灾害防治区划。 综合运用地理信息、遥感、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开展普查基础空间信息制备与软件系统建设。通过地理信息、遥感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专题要素、普查成果等空间信息的采集、处理、分析、存储与管理。采用云服务技术架构部署灾害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及其支撑数据库,实现多部门多层级应用的分布式部署、用户统一服务和多类型终端兼容接入,实现多部门、多层级跨平台多源异构数据的分布式采集存储、管理和维护,基于应用需求统一数据服务。
五、质量管理
为保障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完整性,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成果和综合成果的质量管理职责、任务和办法。按照国家统一制订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质检与核查、汇交、审核、验收等制度,通过软件系统内建的质检功能和工具,支撑质量管理工作开展。 普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项内容根据实施环节和成果特点,确定过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节点和程序,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技术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及监督抽查办法,并做好工作记录。过程质量控制重点包括:1.普查原始资料的质量核查;2.外业调查的质量控制;3.普查数据汇交的质量控制;4.风险评估与区划的质量控制;5.成果发布前的质量控制。
(一)过程质量控制
(二)分类分级质量管理 为保证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普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分类分级质量管理体系,即各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普查成果质量管理,县、市、省、国家各级政府对普查成果进行逐级汇集审核的质量管理制度。国家和省、市普查机构对地方的普查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临江市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级普查成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普查机构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普查机构规定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明确市级监督抽查的主要职责。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执行情况、成果质量状况等,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巡视、调查与座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的范围覆盖。
(三)质量控制的监督抽查
六、普查成果与成果汇交
(一)主要成果
1.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
森林火灾等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数据,主要灾种重点隐患数据等,形成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
2.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全市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与危险性评估图谱,主要承灾体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图谱,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图谱,重点隐患分布图谱,综合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治区划图谱,形成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谱数据库。
3.文字报告类成果
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文字报告,包括各类、各级灾害风险评估报告,数据成果、图件成果、风险评估报告等各类成果分析报告,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
(二)成果汇交
成果汇交内容主要包括调查数据类成果、评估与区划图件类成果、文字报告类成果。按照国家制定的成果汇交要求和标准规范开展成果汇交工作,各行业成果的汇交由具体负责部门组织汇交;按照普查工作实施进度安排,分类型分阶段进行汇交,保障相关后续工作的开展。成果汇交工作依托普查软件系统开展。
七、组织实施
(一)各有关部门分工
1.临江市应急管理局
牵头编制普查工作方案,汇总各部门实施方案并报请领导小组审查。组织开展总体技术培训。负责公共服务调查、负责历史灾害调查。负责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负责自然灾害次生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调查。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相关调查成果质量核查、工作总结和普查成果应用等工作。负责所有专项调查组各项调查成果的横向汇集。负责地震灾害致灾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做好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负责地震灾害致灾调查。负责重点隐患排查中的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排查。配合省地震局完成地震灾害的致灾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与区划,完成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完成地震灾害各项调查与评估成果的汇集和验收,并按要求统一汇交普查成果。
2.临江市财政局
按照工作职责,参与工作方案编制,研究制定资金保障方案。
3.临江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致灾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做好地理国情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地质灾害调查等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负责地质灾害致灾调查。负责重点隐患排查中的地质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协助开展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对普查成果进行质量核查,完成地质灾害各项调查与评估成果的汇集和验收,并按要求统一汇交成果。
4.临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森林火灾致灾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做好森林资源清查等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负责森林火灾致灾调查。负责重点隐患排查中的森林火灾重点隐患排查。协助开展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完成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完成森林火灾各项调查与评估成果的汇集和验收,并按要求统一汇交成果。
5.临江市气象局
负责气象灾害致灾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做好气象灾害普查等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负责气象致灾调查。协助开展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省气象局对普查成果进行质量核查,完成气象灾害各项调查与评估成果的汇集和验收,并按要求统一汇交成果。
6.临江市水利局
负责水旱灾害致灾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培训。负责做好全国水利普查、重点防洪地市洪水风险图和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等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负责水旱灾害致灾调查。负责重要承灾体调查中的供水管线和供水厂调查。负责重点隐患排查中水旱灾害重点隐患排查。配合完成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形成水利设施承灾体调查成果,完成水旱灾害各项调查与评估成果的汇集和验收,并按要求统一汇交成果。
7.临江市教育局
参与重要承灾体调查中的学校调查工作,配合形成成果。
8.临江市民政局
参与重要承灾体调查中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调查工作,协助形成成果。
9.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重要承灾体调查中的房屋建筑调查。负责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和技术培训,配合省住建厅形成临江市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成果。协助完成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省住建厅完成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完成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成果的汇集和验收,并按要求统一汇交成果。
负责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中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燃气设施和电力能源基础设施的调查和技术培训。配合形成临江市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燃气设施和电力能源基础设施调查成果。协助完成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完成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完成市政道路、市政桥梁、供水管线和供水厂基础设施调查成果的汇集和验收,并按要求统一汇交成果。
10.临江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重要承灾体中的国省道、农村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以及乡村公路的调查,协助完成高速公路的调查。负责交通运输设施调查和技术培训,配合省交通厅形成临江市交通运输设施承灾体调查成果。协助完成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配合省交通厅完成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完成交通运输设施承灾体调查成果的汇集和验收,并按要求统一汇交成果。
11.临江市商务局
参与重要承灾体调查中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配合形成临江市成果。
12.临江市卫生健康局
参与重要承灾体调查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等调查,配合形成成果。
13.临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参与重要承灾体调查中的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所、星级饭店、体育场馆等调查,配合形成成果。
14.临江市统战部
参与重要承灾体调查中宗教设施调查,配合形成成果。
15.临江市各乡镇(街)
组织参与普查实施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各项任务,形成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二)实施计划
普查实施分为2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至2021年4月)
一是前期准备阶段(1).编制报批工作方案。根据吉林省工作方案的要求,统筹考虑我市普查任务,组织编制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县级普查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分工。(2).开展清查和准备工作。落实省、市级专家技术团队,整理利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充分利用各部门的普查(调查)数据和成果,结合工作任务及内容需求,开展数据资料清查与整理。(3).开展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形成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二是集中调查和验收(1).编制实施方案。根据市级实施方案要求,各牵头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方案。(2).集中调查和验收。通过档案查阅、数据处理、现场调查和实地勘察等内外业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数据,完成各项具体调查任务,形成调查成果。配合市级各部门完成调查成果质量核查、验收。三是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开展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形成调查组织、技术方法、成果验收等方面的普查组织实施样板。探索普查数据、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形成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经验。
2.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2021年5月至2021年底)
一是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在全市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有关清查内容与指标体系及技术要求,形成全市清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清查工作。二是全面调查。组织各乡镇(街)及部门,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推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软件进行填报,完成逐级审核上报。三是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审核汇集普查数据成果,按照统一要求向市提交。各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本市普查数据成果。四是风险评估与区划。按照综合风险评估标准和综合风险区划及防治区划规程,开展全市评估区划单元的风险评估、风险区划与综合防治区划工作。五是成果汇总。自下而上逐级报送各类成果,并统一纳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管理系统;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编制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报告。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研究,建立灾害综合风险普査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评估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综合协调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专项调查组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统筹推进临江市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汇总工作进展,研究提出普查实施的建议。各部门加强与主管部门对接,协同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沟通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解决方案。
(二)技术保障
组建专家技术团队,成员由相关涉灾行业领域技术支撑单位、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专家组成。协助各专项调查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做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宣传、培训、技术统筹和成果总结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
工作经费以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各个部门根据省、市两级任务分工,严格预算,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共享应用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市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市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结合本次试点工作调查和评估成果,建立共享目录,实现相关数据资料的多部门共建共享。
(五)安全保密
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对在普查中所获悉的涉密资料和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认真落实有关保密法律规定。
附件 分行业领域任务分工
1. 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
2.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
3.气象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
4.水旱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
5.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调查与评估
6.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6.1房屋与市政设施调查
6.2公路与水路设施调查
6.3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6.4公共服务系统调查
6.5人口、经济及农作物等数据共享整理
7.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
8.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9.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
10.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2-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 |
||||||
序号 |
任务 |
子任务 |
任务分级 |
具体任务 |
任务量测算 |
|
2-1 |
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
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
县级 |
1)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
>1000个 |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
国家 |
2)全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编制(1:100万) |
1幅 |
|||
省级 |
3)省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编制(1:25万) |
17幅 |
||||
2-2 |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区划与防治区划 |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
国家 |
1)全国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1:100万) |
1幅 |
|
省级 |
2)省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1:25万) |
31幅 |
||||
市级 |
3)市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1:10万) |
>100幅 |
||||
县级 |
4)县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1:5万) |
>1000幅 |
||||
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
国家 |
5)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1:100万) |
1幅 |
|||
省级 |
6)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1:25万) |
31幅 |
||||
市级 |
7)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1:10万) |
>100幅 |
||||
县级 |
8)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1:5万) |
>1000幅 |
3-气象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任务分工
序号 |
任务 |
子任务 |
任务分级 |
具体任务 |
任务量测算 |
5-1 |
方案设计 |
实施方案、规范、教材编制 |
国家 |
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及技术规范、培训教材 |
1项实施方案10项技术规范2套培训教材 |
省级方案及细则审核 |
各省普查实施方案与技术细则审核 |
32套 |
|||
省级方案及细则编制 |
省级 |
省级普查实施方案与技术细则编制 |
32套 |
||
5-2 |
基础数据整合 |
森林资源数据整合 |
国家 |
森林资源已有基础数据整合汇总 |
32368.55万公顷 |
省级 |
省级森林资源基础数据等收集处理 |
32368.55万公顷 |
|||
县级 |
县级森林资源基础数据等收集处理 |
32368.56万公顷 |
|||
草原资源数据整合 |
国家 |
草原资源已有调查数据整合汇总 |
100个县 |
||
省级 |
省级草原资源基础数据等收集处理 |
100个县 |
|||
县级 |
县级草原资源基础数据等收集处理 |
101个县 |
|||
5-3 |
风险调查 |
森林可燃物调查 |
国家 |
国家级森林可燃物标准地外业核查 |
1500个 |
国家级森林可燃物大样地外业核查 |
150个 |
||||
省级 |
省级森林可燃物标准地外业核查 |
3000个 |
|||
省级森林可燃物大样地外业核查 |
300个 |
||||
县级 |
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 |
10万个 |
|||
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 |
1万个 |
||||
草原可燃物调查 |
国家 |
国家级草原可燃物样地外业核查 |
抽取1.5%任务核查 |
||
省级 |
省级草原可燃物样地外业核查 |
抽取3%任务核查 |
|||
县级 |
草原可燃物样地调查 |
100个县 |
|||
野外火源调查 |
国家 |
国家级野外火源现场核查 |
抽取1.5%任务核查 |
||
省级 |
省级野外火源现场核查 |
抽取3%任务核查 |
|||
县级 |
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 |
2851个县 |
|||
气象条件调查 |
省级 |
林牧区气象信息获取和处理 |
31省+1兵团 |
||
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 |
县级 |
森林和草原火灾统计数据、档案数据采集 |
2851个县 |
||
减灾能力调查 |
国家 |
国家级减灾能力现场核查 |
抽取1.5%任务核查 |
||
省级 |
省级减灾能力现场核查 |
抽取3%任务核查 |
|||
县级 |
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采集 |
2851个县 |
|||
5-4 |
模型研建 |
森林可燃物模型 |
国家 |
森林可燃物模型研建、验证 |
31省+1兵团 |
草原可燃物模型 |
草原可燃物模型研建、验证 |
15个省 |
|||
5-5 |
风险评估与区划 |
危险性评估 |
国家 |
国家尺度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31省+1兵团 |
国家尺度草原火灾危险性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15个省 |
||||
省级 |
森林可燃物载量测算、危险性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2851个县 |
|||
草原可燃物载量测算、危险性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100个县 |
||||
市级 |
森林可燃物载量测算、危险性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2851个县 |
|||
草原可燃物载量测算、危险性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100个县 |
||||
县级 |
森林可燃物载量测算、危险性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2851个县 |
|||
草原可燃物载量测算、危险性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100个县 |
||||
重点隐患评估 |
国家 |
国家尺度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31省+1兵团 |
||
国家尺度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15个省 |
||||
省级 |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2851个县 |
|||
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100个县 |
||||
市级 |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2851个县 |
|||
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100个县 |
||||
县级 |
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2851个县 |
|||
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评估分析、制图、报告编制 |
100个县 |
||||
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 |
国家 |
全国森林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
31省+1兵团 |
||
全国草原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
15个省 |
||||
省级 |
省级森林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
2851个县 |
|||
省级草原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
100个县 |
||||
市级 |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
2851个县 |
|||
草原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
100个县 |
||||
县级 |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
2851个县 |
|||
草原火灾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制图、报告编制 |
100个县 |
||||
5-6 |
数据质检、入库汇总 |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质检及入库汇总 |
国家 |
国家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质检、入库、汇总 |
31省+1兵团 |
省级 |
省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质检、入库、汇总 |
15个省 |
|||
市级 |
市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质检、入库、汇总 |
2851个县 |
|||
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质检及入库汇总 |
国家 |
国家级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质检、入库、汇总 |
100个县 |
||
省级 |
省级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质检、入库、汇总 |
100个县 |
|||
市级 |
市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质检、入库、汇总 |
100个县 |
|||
5-7 |
数据库及软件系统建设 |
数据库及软件系统建设 |
国家 |
数据库及软件系统建设 |
1套 |
省级 |
数据库及软件系统建设 |
32套 |
|||
试点计划: |
|
|
|
|
|
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气象条件调查、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进行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涉及86个试点市县中的122个森林县、7个草原县; |
6.1-房屋与市政设施调查任务分工
序号 |
任务 |
子任务 |
任务分级 |
具体任务 |
任务量测算 |
6.1-1 |
技术文件编制 |
—— |
国家 |
1)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 |
1套 |
2)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 |
1套 |
||||
3)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 |
1套 |
||||
4)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 |
1套 |
||||
5)国家级技术培训 |
1轮 |
||||
6)培训教材 |
2套 |
||||
省级 |
1)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 |
31省份+1兵团 |
|||
2)省级技术培训 |
31省份+1兵团 |
||||
6.1-2 |
承灾体调查 |
—— |
国家 |
1)城镇房屋调查技术指导和数据抽检审核 |
覆盖570个县 |
2)农村房屋调查技术指导和数据抽检审核 |
覆盖570个县 |
||||
3)桥梁调查技术指导和数据抽检审核 |
318座 |
||||
4)市政道路调查技术指导和数据抽检审核 |
1082公里 |
||||
5)供水管网调查技术指导和数据抽检审核 |
2892公里 |
||||
6)供水厂调查技术指导和数据抽检审核 |
16座 |
||||
7)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成果汇交 |
1套 |
||||
8)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应用课题研究 |
3个 |
||||
省级 |
1)房屋建筑调查(包括城镇和农村) |
712亿平方米 |
|||
2)桥梁调查 |
73432座 |
||||
|
|
|
|
3)市政道路调查 |
216036公里 |
4)供水管网调查 |
578167公里 |
||||
5)供水厂调查 |
2934座 |
||||
6)省级技术指导 |
31省份+1兵团 |
||||
7)省级数据审核 |
31省份+1兵团 |
||||
8)省级成果汇交 |
31省份+1兵团 |
||||
6.1-3 |
软件系统建设 |
—— |
国家 |
1)房屋与市政设施调查底图制备 |
1套 |
2)房屋与市政设施调查软件开发维护和数据建库 |
1套 |
||||
3)房屋与市政设施调查数据存储维护(每年) |
1套 |
6.2-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任务分工
序号 |
任务 |
子任务 |
任务分级 |
具体任务 |
任务量测算 |
6.3-1
|
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
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 |
国家 |
1)全国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的汇集与质检 |
26个省约5069个煤矿 |
2)全国煤矿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制图与报告编写 |
|||||
省级 |
1)省域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汇集与审核 |
||||
2)省域煤矿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制图与报告编写 |
|||||
市级 |
1)市域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汇集与审核 |
||||
县级 |
1)县域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采集与自检 |
||||
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
国家 |
1)全国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的汇集与质检 |
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约39180个非煤矿山 |
||
2)全国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制图与报告编写 |
|||||
省级 |
1)省域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的汇集与审核 |
||||
2)省市县企业四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制图与报告编写 |
|||||
市级 |
1)市域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源调查数据的汇集与审核 |
||||
县级 |
1)县域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采集与自检。 |
||||
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 |
国家 |
1)全国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数据的汇总 |
全国的化工园区,800余个(动态更新变化中) |
||
2)抽查部分地区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数据填报情况 |
|||||
省级 |
1)国家级/省级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数据的汇集与审核 |
||||
2)抽查市级或县级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数据填报情况 |
|||||
市级 |
1)市级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数据的汇集与审核 |
||||
2)抽查县级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数据填报情况 |
|||||
县级 |
1)县级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数据的汇集与审核 |
||||
2)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加油加气站危险化学品承灾体调查数据采集与审核 |
9-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任务分工 |
||||||
序号 |
任务 |
任务分级 |
具体任务 |
任务量测算 |
||
9-1 |
自然灾害综合隐患评估 |
国家 |
1)全国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集成 |
全国1份 |
||
2)全国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与制图 |
全国1份 |
|||||
3)全国自然灾害承灾体隐患分类分区评估与制图 |
全国1份 |
|||||
4)省级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评估成果质检审核 |
全国所有省级(含兵团) |
|||||
省级 |
1)市级自然灾害重点隐患部门调查及评估成果质检审核 |
所有所辖地(市) |
||||
2)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集成 |
所有普查范围的省(含兵团)、市、县各1份 |
|||||
3)省、市、县三级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与制图 |
所有普查范围的省(含兵团)、市、县各1份 |
|||||
4)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承灾体隐患分类分区评估与制图 |
所有普查范围的省(含兵团)、市、县各1份 |
|||||
市级 |
市级各部门重点隐患成果汇交 |
全国所有市级单元各1份 |
||||
县级 |
县级各部门重点隐患成果汇交 |
全国所有县级单元各1份 |
||||
序号 |
任务 |
任务分级 |
具体任务 |
任务量测算 |
10-1 |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
国家 |
1)收集处理各单一灾种的风险评估主要数据和结果 |
19细分灾种 |
2)全国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 |
5类承灾体 |
|||
3)全国多承灾体脆弱性数据库 |
3类承灾体 |
|||
4)多灾种暴露分析模型库建设 |
5类承灾体 |
|||
5)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库建设 |
5类承灾体 |
|||
6)全国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数据库 |
全国 |
|||
省级 |
7)收集处理省层面各单一灾种省市县三级风险评估主要数据和结果 |
32套 |
||
8)省市县三级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 |
5类承灾体*31套 |
|||
9)省级多承灾体脆弱性数据库 |
3类承灾体*31省 |
|||
10)省、市、县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数据库 |
31套(含市县) |
|||
10-2 |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 |
国家 |
1)全国人口(死亡、受灾)、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评估成果数据收集和处理分析 |
4套 |
2)全国历史灾情调查成果数据收集和处理分析 |
全国 各县
|
|||
3)全国致灾因子强度分级分区与校核 |
19细分灾种 |
|||
4)全国自然灾害人口(死亡、受灾)、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区划分区与校核 |
4套 |
|||
5)编制全国自然灾害人口(死亡、受灾)、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区划图和报告 |
4套 |
|||
|
|
省级 |
6)省级人口(死亡、受灾)、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评估成果数据收集和处理分析 |
每省4套 |
7)省级历史灾情调查成果数据收集和处理分析 |
本省 各县
|
|||
8)省级致灾因子强度分级分区与校核 |
19细分灾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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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分区与校核 |
每省4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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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和报告 |
每省4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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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
国家 |
1)全国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结果等资料、数据收集和处理分析 |
1套 |
2)全国综合隐患评估结果等资料、数据收集和处理分析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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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国综合防治区划分级与校核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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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图和报告编制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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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点区域综合防治区划分级与校核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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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图和报告编制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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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1)省级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结果等资料、数据收集和处理分析 |
每省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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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综合隐患评估结果等资料、数据收集和处理分析 |
每省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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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分区与校核 |
每省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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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和报告编制 |
每省1套 |